消费税目前属于中央税,仅次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是中国第四大税种。据悉,缄默近十年之久的消费税改革动作正在加速,消费税扩围改革的落点已经明确,高能耗、高污染产品和部分高档消费品在内的诸多产品将会被纳入到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内,另外,酒类消费税的征收方式,或将从以往主要集中于生产或进口环节,转为向批发或零售环节。
此外,这轮消费税扩围改革内容还包括将一些不适合继续征收消费税的产品从应税品目中剔除,同时,消费税将由主要集中于生产或进口环节征收,适当向批发或零售环节后移,而部分在批发和零售环节不易征管的品目,还会继续在生产或进口环节征收。
总的来说,消费税改革将重点加大对不利于环境保护、社会公平的应税产品和服务的调节力度,而对需要继续稳定税赋的品目,适度降低税率。
税收的本质上是一种财产再分配,消费税改革的基本原则是将“三高”即高耗能、高污染和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同时对需要继续稳定税负的品目适度降低税率,以达到调节消费需求、引导消费行为、促进节能减排和分配公平的作用。
这一轮消费税的改革其实从去年就已开始。2014年11月,财政部连续三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之后对酒精、小摩托车消费税进行调整,2015年初又开始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5月起调整卷烟消费税。
之所以加快消费税扩围的步伐,与目前的税收结构有关。从数据来看,2015前三个季度消费税增幅很大。2015年第一季度,国内消费税2799亿元,同比增长9.2%,与个人所得税同比12.8%的增幅一起,对2015年初财政收入的提高起到很大的作用。而除去第一季度是个位数增长外,之后连续五个月,消费税增幅都在20%以上,成为税收增长中最显眼的亮点。
行业研究人士认为,消费税税源丰富,大部分税源具有稳定性,增长潜力较大,从财政收入的角度看可以与营业税置换,是解决地方税源问题可供选择的方案之一。因此,消费税改革不仅是新形势下面向财政体制的改革,同时也是税制本身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