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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试点全面开启 预计减轻税负5000多亿

2016-03-19 18:27      责任编辑:杨悠    来源:www.newsijie.com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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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改增”试点全面开启 预计减轻税负5000多亿
 
        3月1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明确,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全年预计减税5000亿元。
 
        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公告显示,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的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据财政部数据,这四大新增试点行业涉及纳税人近1000万户,是此前试点纳税总户数的近1.7倍;年营业税规模约1.9万亿,占原营业税总规模的比例约80%。
 
        我国自2012年开始推行营改增,已经覆盖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措施,已经积累了试点经验并释放出了改革红利。据统计,截至2015年底,全国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共计592万户,其中一般纳税人113万户,小规模纳税人479万户。
 
        截至2015年底,营改增累计实现减税6412亿元,无论是试点纳税人还是原增值税纳税人,总体上都实现了较大规模的减税,试点纳税人因税制转换减税3133亿元,原增值税纳税人因增加抵扣减税3279亿元。此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减税效应将会不断放大,预计今年就将减轻企业税负5000多亿元。
 
        原增值税纳税人,主要为制造业、工业企业,因更多行业纳入增值税范畴、可供抵扣的项目增加,带来普遍减税效应,总体减税规模比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减税规模大。
 
        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通过外购、租入、自建等方式新增不动产的企业都将因此获益,原增值税纳税人、前期试点纳税人总体税负会因此下降。将不动产纳入抵扣,比较完整地实现了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有利于扩大企业投资,增强企业经营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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