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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加强汛期监测 保障商品价格稳定

2016-07-11 14:25      责任编辑:华昊阳    来源:www.newsijie.com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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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加强汛期监测 保障商品价格稳定

  近期长江中下游等地出现多轮强降雨天气,部分地方发生严重洪涝灾害,鲜菜和瓜果等农产品价格明显上涨。针对这种情况,发改委近日发出《关于加强汛期蔬菜等重要商品价格监测预警和调控监管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切实做好汛期价格监测预警,加强价格调控监管,保障蔬菜等重要商品供给和价格稳定。必要时,可依法采取临时的价格干预措施,防止价格过度上涨。

  6月下旬以来多地发生洪涝灾害,受灾区域广,持续时间长,蔬菜和水果等农作物的生产、储藏、运输和销售受到影响,对短期物价产生影响。 行业研究人员预计,本次洪涝灾害对7月和8月的CPI影响最大,预计影响在0.2个百分点左右,7月和8月CPI涨幅可能重回“2时代”。

  对此,《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密切跟踪“粮、油、肉、蛋、和菜”等重要商品生产和价格等市场变化,一旦发现可能引发价格异常波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迅速预警。遭遇强降雨和洪涝等恶劣天气的省份,要立即启动市场价格应急监测,确保第一时间掌握蔬菜等重要商品市场的价格动态。

  《通知》强调,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努力保障蔬菜等重要商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要及时启动汛期应急预案,加强储备调节,组织市场调运,确保重要商品市场不断档、不脱销。必要时,可依法采取临时的价格干预措施,防止价格过度上涨。

  《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重点抓好蔬菜等农产品的生产工作。针对恶劣天气可能造成的损失,要提前做好应对,一旦蔬菜大棚和禽畜栏舍等农业生产设施大面积受损,要及时动用价格调节基金和其他财政支农资金,帮助农民尽快恢复生产,支持种植速生蔬菜。

  加强市场巡查,积极防范和严厉打击趁恶劣天气之机,串通涨价、捏造和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以次充好和变相抬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加强“12358”价格举报电话值守,依法从严从快办理价格举报案件,确保群众价格投诉举报的问题及时得到有效处理。

  《通知》要求,认真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达到启动条件的要及时启动,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遭遇恶劣天气但仍未达到启动条件的,也要根据蔬菜等部分商品价格的上涨情况,及时测算困难群众生活支出增长状况,通过财政预算安排等方式,对困难群众给予适当补贴,确保汛期困难群众生活基本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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