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由发改委和国税总局等29个部门联合签署的《关于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合作备忘录》)正式发布。《合作备忘录》指出,对A级纳税人在项目管理、税收服务、融资授信和进出口等18个领域实施41项守信联合激励措施。
《合作备忘录》对A级纳税人可享受的激励措施从税收服务拓展至投资、金融、贸易和环保等18个领域,可享受的优惠便利包括项目审批服务和管理、税收服务和管理、进出口便利、运输便利和融资便利等。
据国家税务总局总会计师王陆进介绍,A级纳税人的评定要求是年度得分为90分以上,实际生产经营时间满三年,且不能存在税务不良记录。目前全国A级纳税人共70万。
另外,《合作备忘录》明确,每年4月,税务总局将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联合激励部门推送上一年度的A级纳税人名单,并对联合激励实施动态管理。
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许昆林介绍,备忘录是在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基础上,针对守信主体推出的第一个多部门联合激励措施,有利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营造诚信的社会环境。
行业研究人员表示,《合作备忘录》主要有三个看点:一是导向,引导企业诚信经营,自觉履行纳税义务;二是公平,通过给予A级纳税人各种公共服务资源的优先获取机会,让守法承信企业不仅不吃亏,而且还可获得实实在在的激励;三是效率,给予诚信守法企业更多便利,便于政府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型,提高政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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