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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将成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2015-12-21 18:10      责任编辑:李蕊    来源:www.newsijie.com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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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将成为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了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目标任务和重要举措,明确了法律职业的范围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

        在司法考试制度确定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四类法律职业人员基础上,《意见》将部分涉及对公民、法人权利义务的保护和克减、具有准司法性质的法律从业人员纳入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范围。《意见》还分别从思想政治、专业学历条件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等三个方面,明确了法律职业的准入条件。

        《意见》要求,建立法律职业人员任职前培训制度,统一职前培训的内容和方式,加强职前培训的组织保障。建立法律职业资格暂停、吊销制度。《意见》规定,建立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将现行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内容,加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科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同时,为实现由司法考试制度向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平稳顺利过渡,《意见》要求做好相关制度衔接工作。

        此外,《意见》强调,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要坚持正确方向,坚持党的领导。二要坚持整体规划,加强顶层设计,注重整体谋划。三要坚持遵循规律,遵循法治工作队伍形成规律,遵循法律职业人才特殊的职业素养、职业能力、职业操守要求。四要坚持积极稳妥,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只对新进法律职业岗位人员实行考试和职前培训,促进新旧制度妥善对接。

        行业研究人士表示,国家对司法考试制度的调整,扩大了司法考试报考人员的范围,提高了法律职业人才选拔、培养的科学性和公信力。对解决司法考试中的作弊现象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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