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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水连锁店三大经营模式介绍

2019-06-28 18:33      责任编辑:陈晨    来源:www.newsijie.com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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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水连锁店三大经营模式介绍
 
        相比于传统的酒商,酒水连锁企业在应对互联网信息时代的O2O、大数据、电子商务等蓬勃发展的新事物冲击以及日常的运营管理方面,都有着不可比拟的优势。在消费者看来,酒水连锁店树立起的是一面保质、保真、保量的金字招牌;在酒企看来,酒水连锁店则是一个快速导入新品、进行产品推广的友好平台。据新思界产业研究中心发布的《2019-2023年中国酒水连锁店市场分析及发展前景研究报告》,目前中国酒水连锁经营模式主要有三种:
 
1、直营店
 
        直营店是指由酒水连锁企业独家投资设立的门店,由企业总部负责门店选址、租赁、员工雇佣、培训及门店日常经营,并承担门店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开支,门店收入全部由企业取得。直营店模式的优势是企业总部对各直营店的管控力极强,有利于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
 
        一般财务雄厚或处于初期的连锁运营商大多采用此种直营连锁模式;也有部分企业投巨资将直营店打造成高盈利旗舰店,为后期连锁招商作好铺垫。如四川壹玖壹玖酒类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设有旗舰店,主要功能为商品展示和订单获取。另外,根据经营面积的大小、经营定位等,不同企业的直营店还有不同的分类,如四川壹玖壹玖酒类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直营店又分为旗舰店、中心店、便捷店等。
 
2、加盟店
 
        在传统形式的基础上,酒水连锁行业的加盟形式发展出了直管店、合作店等模式,虽然叫法不一样,但其本质类似。直管店即与第三方合作开店,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第三方合作者通过缴纳一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特许经营管理费,获得酒水连锁企业的商标、商号的使用权,在指定区域内开设直管店,并委托酒水连锁企业对直管店进行统一运营、统一管理,统一服务标准。合作店即在指定区域、指定期限内,酒水连锁企业授予合作经营方品牌的经营权,双方签订《合作经营合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
 
3、店中店
 
        “店中店”即指在终端领域,由厂家、渠道商、终端商之间联营或某一方自营(酒厂、经销商或酒店、大卖场等自营或联营),开设在酒店、商场或卖场等实体终端的品牌专卖区或品类专售店柜。
 
        “店中店”模式大致可以分为四类:一类是餐饮渠道的酒店内平价酒水超市;二是商超渠道的品牌专售独立柜台;三是会所、KTV的自选超市;四是直销酒店。在设有店中店的消费场所,特别是餐饮场所,在大门外均有醒目的“店内设有平价酒水超市”,以此吸引消费者主动购买由于酒水行业的特殊性限制。近年来在市场的进步和酒水连锁发展态势加强的情况下,出现了一些专门以店中店模式进行市场扩张的品牌,如摩酒、京东酒世界等。
 
        新思界行业研究员表示,酒水连锁专卖店在不断扩张的过程中,有的采取直营的方式,有的采取加盟的方式。但无论哪种模式,酒水连锁企业不仅要维系好与代理商、零售商的利益关系,让利益链各得其所,而且最终要建立严格的渠道管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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