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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布亚新几内亚对外国投资的优惠政策

2015-05-16 11:04      责任编辑:李琳    来源:未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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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新政府为了吸引外国投资,制定了一系列鼓励投资政策,包括行业鼓励政策、特殊地区鼓励政策。同时巴新已签订多个国际和区域贸易协定,原产巴新产品可享有特定国家优惠准入。
 
行业鼓励政策

        农业
投资某些农村地区的农业、建筑业、酒店业、制造业等项目的企业,免除其10年所得税;某些农业项目开发投入税收减免;农业研究和开发支出税收减免;农业推广服务支出税收减免;农业、渔业资产投入税收减免;降低渔船柴油燃料消费税;免除农用拖拉机消费税;减免农业项目股东个人所得税等。
 
制造业

        获得国内税务委员会“新产品证明”的企业可享有的鼓励政策包括,免除前三年出口收入税收及随后四年高出前三年利润平均部分的出口收入税;出口市场发展费用从收入中加倍扣除后计算收入税;公司运营前五年,本地雇员每年享有部分工资补贴等。
 
旅游业

        第一年酒店设施的55%加速折旧;减免员工培训税;投资超过100万美元、房间数量超过150间、2007年-2011年间建造的旅游项目纳税人,第一年所得税将至20%,最多可持续9年。
 
        矿产、汽油开发

        免除用于矿产项目开发的货物和服务投资的货物服务税;持有2007年期间批准的石油勘探许可和2017年12月31日前批准的石油开发许可的项目收入税将至30%;勘探时间为20年的油气、矿产项目,投产后扣除其最初勘探费用后再纳税。
 
        其他鼓励政策

        1、 加速折旧。首次在巴新出现的新项目工厂设备享有100%加速折旧;节能厂房首年享有20%的折旧;农业和特定旅游设施享有100%加速折旧;出口市场发展支出和研发支出享有加倍折旧。

        2、 避免双重征税。对与其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国家居民投资的企业,免除所得税的双重征税部分。

        3、 培训税。每年发放工资超过20万基纳的企业需要支付工资额2%的培训税。对当地员工进行培训时,计算培训税时可从培训费中加倍扣除培训支出。
 
        特殊经济区域的规定

        巴新“自由贸易法案2000”(Free Trade Zone Act 2000)是政府管理自由贸易区的主要法律依据。目前,巴新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和保税区尚在建设中。根据巴新政府中期发展规划(2011-2015),巴新政府计划在2015年前建设3个自由贸易和出口加工区。

        自由贸易区内企业可享受以下鼓励政策:进口产品免税;加工产品出口免税;利润汇出免税;出口信贷担保和保险计划;免除最初5-10年土地使用费;承认项目主要董事双重或多重居民身份;提供项目质量控制、出口/投资推广、产品设计、培训等支持和技术协助计划;劳动力供应;优先选择项目地等。

        投资者可以独资、合资等形式向商工部提交建立自由贸易区许可申请,参与自由贸易区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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