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赋予部分产业/产品更重要的地位:
尼日利亚政府对包括农业、制造业、矿业、制药、化学、机械、印刷、通讯、旅游、房地产、基础设施等领域的69个细分产业/产品授予先锋地位,给予投资于先锋产业的企业免税待遇。投资于先锋产业的企业可享受5年免税期,在经济落后地区可享受7年免税期。
(2)从事研究和开发的企业可享受税收优惠:
如果该研究和开发在尼境内进行,并与该企业的业务密切相关,那么用于研究和开发费用的12%免于征税;如果用尼日利亚本地的原材料从事研究和开发,用于研究和开发费用的14%免于征税;如果企业从事长期研究,投入的费用将视为资本支出,免于征税。
(3)补贴:
在尼日利亚经营的制造企业,每年获得的补贴不得超过其可评估利润的75%;其他企业,不得超过66%。与农业相关的企业不受此规定限制。如果出租的资产用于农业相关领域,该企业可获得100%的资本补贴。如果出租的资产是农业机械或设备,企业的上水投资还可以获得10%的额外补贴。
(4)公司内部培训:
内部建立培训设施的企业可享受2%的税收减免,期限为5年。
(5)基础设施建设投资:
如果公司投资修建通常由政府负责的基础设施,包括道路、供水和供电,公司上述投资的20%免于征税。
(6)劳动力密集型企业:
劳动力密集型企业可以获得税收减免优惠。雇用1000人及1000人以上的企业可享受15%的税收优惠;雇用200人及200以上的企业可享受7%的税收优惠;雇用100人及100人以上的企业可享受6%的税收优惠。
(7)本地增加值:
对从事本地生产(不仅仅是进口零部件进行装配)的企业,可以享受10%的税收优惠,期限为5年。
(8)再投资补贴:
如果制造业企业将资本用于扩大再生产,包括扩大生产能力、提升生产设备现代化水平以及相关产品的多样化经营,企业可以获得在投资补贴。
(9)本地原材料的使用:
达到本地原材料使用最低水平的企业可享受20%的税收优惠,期限为5年。农业相关行业,本地原材料使用最低水平为70%;工程行业,本地原材料使用最低水平为60%;化工行业,本地原材料使用最低水平为60%;石化行业,本地原材料使用最低水平为70%。
(10)出口企业优惠:
保税区内的制造业企业进口原材料和中间产品用于再出口的生产,享受免税;企业进口原材料生产后再出口,享受60%退税;出口创汇企业凭相关证明享受出口补贴;政府设立出口发展基金为私营出口企业提供企业开办初期的费用支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