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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好声音》陷版权纷争 被索天价模式费

2016-01-28 19:19      责任编辑:李蕊    来源:www.newsijie.com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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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好声音》陷版权纷争 被索天价模式费
 
        热门影视《中国好声音》近日遭遇了有史以来最大的版权纷争。27日,《The Voice Of…》的模式创造者和拥有人荷兰Talpa公司发表声明称,已向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灿星制作)发出了禁止令,禁止后者制作及播放《中国好声音》第五季节目。随后,灿星制作回应称,Talpa公司先是违背国际惯例,索要高达每年数亿元人民币的天价模式费,继而单方面撕毁合同,灿星制作对此深表遗憾,将保留自主研发、原创制作《中国好声音》节目的权利。

        灿星制作表示,直到目前为止,灿星制作依然秉持着尊重知识产权、遵循国际惯例的原则,期望支付合理的模式费,与Talpa公司最终达成友好合作。

        灿星制作与浙江卫视是在2012年从荷兰Talpa公司引进《The Voice Of…》节目模式,按照国际惯例,节目的模式费用占节目整体制作费的5%左右,因此在2012年,灿星制作向Talpa支付了节目模式费人民币200多万元。

        按照惯例,节目模式合同一般有效期是三年,每年续约一次,2013年,Talpa公司要求灿星制作将模式费一举涨到了每年1亿元人民币,比一年前翻了几十倍。经过艰苦的谈判,灿星制作最终以每年6000万元版权费的价格,得以续约成功。

        2014年及2015年,Talpa继续聘请专人在中国市场活动,试图鼓动其它制作单位抢购《The Voice Of…》节目模式,但未获得成功,该模式费也因此两年没有变化,灿星制作由此获得2018年之前《The Voice Of…》节目模式的独家续约权。

        然而到了2016年初,Talpa公司又一次成功挑动了一家在A股上市的中国制作公司——唐德影视——来参与《The Voice Of…》节目模式的竞价,这一次Talpa公司采取了更为激烈的方式,不顾灿星制作拥有独家续约权,单方面拒绝与灿星制作进行续约谈判,迅速与唐德影视签订了所谓的意向书。

        灿星制作最终得到的信息是:如果要拿回本来就属于灿星制作的独家续约权,开启续约谈判,必须先承诺每年向Talpa支付高达数亿元人民币的模式费。

        从2012年的200多万元人民币,到2016年的数亿元人民币,借助中国制作公司的“自相残杀”,荷兰Talpa公司四年内将节目模式费涨了上百倍。模式费几乎是节目总制作成本的几倍。

        行业研究人士表示,天价的模式费在国内娱乐节目中并不少见。少数电视台为了保住模式,还不得不接受与模式方瓜分本台广告收入的“霸王条款”。长期以来,导致中国财富大量流失海外,电视市场混乱,影响市场的有序发展,同时,原节目成功的核心精神可能被颠覆。

        为此,灿星制作表示,《中国好声音》这一中文节目名称由灿星制作与浙江卫视联合创意命名,该节目品牌属于灿星制作与浙江卫视共同拥有,Talpa公司无权授权任何一方制作名为《中国好声音》的节目。如果Talpa公司依然执意为索要天价模式费,单方面撕毁合同,那么灿星制作将保留自主研发、原创制作《中国好声音》节目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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