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今日发布了《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备忘录》,备忘录主要从明确相关重大事项的最长停牌时间、加大对长期停牌行为的监督、细化停复牌事项的信息披露、强化停牌约束和加强中介机构作用等五个方面对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予以规范,加强对停复牌业务的监管。
备忘录要求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停牌时间过长,不得滥用停牌损害投资者的交易权和知情权。同时,对于违反备忘录规定,滥用停牌和无故拖延复牌时间的,交易所可通过公告等形式,向市场说明有关情况,并对公司股票实施复牌处理。
对于上市公司滥用停牌权利、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以及违反相关公开承诺的,交易所可以采取监管措施或者予以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交易所将及时提请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核查。
备忘录还规定,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相关方筹划控制权转让和募集资金不涉及重大资产购买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事项的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涉及重大资产购买的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预计停牌时间超过3个月的,公司应当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的议案,决定公司是否继续停牌。对于长期停牌的公司,保荐机构、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要核实公司前期筹划事项的进展,并发表专业意见。
投资分析人士表示,深交所发布的停复牌监管新规有利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业务,维护市场效率,保护投资者的交易权、知情权等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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