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印染市场需求规模的不断扩大,印染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断上升,行业发展前景持续走好,相关符合行业准入标准的生产企业数量呈现持续上升的发展趋势。
近日,经企业自主申报、省级工业主管部门核实推荐、专家组复核及现场抽查、征求环境保护部意见、网上公示等程序,工信部公布了68家符合《印染行业准入条件(2010年修订版)》企业名单(第四批)。
公布的68家印染生产企业中,从生产企业的分布来看,浙江省占据了50家,占公布总名单的73.5%;其次是广东省有13家,占据公布总名单的19.1%。从此次公布的企业名单分布省份可以看出,浙江正逐步成为全国印染行业发展大省,生产企业数量和生产规模都呈现快速发展。
印染企业要开发生产低消耗、低污染、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鼓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高附加值的纺织产品。产品质量要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产品合格品率达到95%以上。同时,印染企业应实行三级用能、用水计量管理,设置专门机构或人员对能源、取水、排污情况进行监督,并建立管理考核制度和数据统计系统。
随着我国印染行业的持续发展,市场规模稳步上升,在行业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政策的推动下,我国印染行业也在做出积极调整,为我国
纺织工业水平提升给予更多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