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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与乡村治理新机遇

2015-11-03 17:35      责任编辑:霍媛    来源:www.newsijie.com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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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与乡村治理新机遇

  从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以来,全国各地纷纷出台相关政策,推动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快速发展,农业现代化步伐不断加快,原有乡村治理结构也随之在发生深刻变化。加之,惠农政策持续升温,农村资源价值凸显,农业逐渐走出价值洼地,随之而来的人才、资金、技术、信息涌入使得乡村治理获得众多新机遇。
 
  一、精英崛起,治理人才得到补充。
 
  长期以来,工业与农业之间的剪刀差使农村精英人群流向工业更密集的城市去创造个人价值。经过代际更替,如今的农村只留下老弱妇孺,既缺乏优秀的乡村治理人才,又缺失改善乡村治理的内在机制。
 
  近年来政府鼓励多种形式的农业规模经营及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新型经营体系的新政却让经营主体能以更有效的方式进行土地开发,农村土地资源潜力得到释放,农业产业化前景变得更加广阔。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为现代乡村治理提供了人才支撑。
 
  二、组织重塑,治理方式得到改进。
 
  农村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户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长期的自负盈亏使得他们的集体观念日渐淡薄。分田到户后,集体经济在有的地区已名存实亡,从而又加重了农村有组织无集体的现实状况。
 
  近年来,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推进,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主体得到快速发展。在合理的分配模式下,它们将组织利益与组织内村民甚至组织外村民的个人利益紧密联系起来,使得村民的集体观念得到增强,为乡村治理提供了更坚实的组织基础。
 
  三、资源汇聚,治理条件得到优化。
 
  长期以来,“种田不赚钱”已成为普遍现象。其结果是,农村精英和青壮年开始从农村向城市单向迁移,合理的乡村人口结构被扭曲,代代传承的农村文化被撕裂,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现代要素被转走,致使乡村治理状况不断恶化。
 
  近年来,新型经营主体的快速成长使土地零散低效经营的状况得到改观,农业产业的吸引力逐渐增强,城市优势资源向农村回流的现象开始出现,乡村治理条件逐步得到改善。
 
  新思界产业研究中心分析师认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加快了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步伐,推动了农村社会生态结构的深刻变动,使现代乡村治理面临前所未有的崭新机遇。协同各方力量,优化乡村治理,共同建设好现代农村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是我国农村有序发展的现实路径。
关键字: 产业研究 农业经营主体 乡村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