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从8月~12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政策性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
我国粮食连年丰收,库存高企,各地政府、有关部门和收储企业不断强化粮食库存管理,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有些粮食收储企业经营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有的地方政府相关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地方粮食管理等部门监管执法力量不适应,存在粮食安全管理风险隐患和违规违纪问题,行业监管存在“死角”和“盲区”。因此,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政策性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十分必要。
此次集中行动分为企业自查自纠、地方有关部门抽查、国家有关部门督导检查、汇总上报情况、排查整治“回头看”5个阶段,集中对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政策性粮食租仓和委托收储、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国家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中央储备粮管理、地方储备粮管理等6个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
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要增强粮食安全意识,强化责任担当,突出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两个重点”,守住粮食收购、粮食供应、粮食质量、廉洁从政从业的“四条底线”。全面压实中储粮总公司最低收购价和临储粮收购的政策执行主体责任、粮食企业的经营管理主体责任、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粮食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消除风险隐患,守住管好“天下粮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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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分析师认为,开展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不仅是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确保国家库存粮食数量和质量安全,深入推进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效手段,还能促进粮食行业安全生产持续稳定,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经济社会发展创造稳定的粮食流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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