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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风电建设规模开始上报 “十二五“第五批风电项目核准计

2015-02-03 18:51      责任编辑:admin    来源:未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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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2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报送“十二五”第五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项目的通知》,要求天津、山东、河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湖南、重庆、江西、贵州、广东、广西、西藏、陕西等省上报当地年度建设规模。
        按照能源局要求,列入计划的项目应该具备的条件有:其一,风能资源条件良好,现场测风满一个完整年;其二,各项主要建设条件已落实,场址范围内不存在用地、环保、军事、文物、矿产、林业等方面制约性因素,并取得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环评等支持性文件;其三,具备在本省范围内消纳的电力市场条件;其四,项目总体规模不超过上报规模。
        此外,国家能源局还要求:列入计划的项目当年内必须核准建设。过去已经纳入核准计划的项目,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核准的,将取消核准资格。今后,核准计划完成情况将作为安排下一年度建设规模的重要参考。
        根据国家能源局工作计划,预计“十二五”第五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将于2015年上半年下达。根据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底我国风电并网装机已超9000万千瓦,根据“十二五”规划,预计2015年底风电规模将达1亿千瓦。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三北“地区省份并未列入本次上报核准计划之列,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甘肃、河北等省份在内。这意味着,2015年“三北“地区或将不再新增风电核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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