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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电改细则即将落地 发配售一体化或被限

2016-04-19 19:49      责任编辑:李蕊    来源:www.newsijie.com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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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电改细则即将落地 发配售一体化或被限
 
        电力改革关系着人们的生活,日前新电改正进入加速推进阶段。据悉,继《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电力市场监管办法》、《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公开征求意见完成后,《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有序放开配电业务管理办法》也落地在即。

        不过,从两个配套细则的规定来看,改革初期,配电网运营权仅授予国有企业,同时限制配电运营跨营业区和发配售一体化,这对于期待分羹配售电市场的民企而言并不是一个好消息。

        输配电价是电价形成机制的重点内容,但我国的输配电价一直没能确立一套合理的核定机制,都只是依赖购销差价来形成,电网的盈利模式主要就是低买高卖吃差价,有媒体称其暴利垄断甚至高于“三桶油”。自从去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后,这次被誉为“啃硬骨头的改革”便正式拉开帷幕,第一个任务就是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方法核定独立、明晰的电网输配电价和准许总收入。

        作为新一轮电改中最大亮点,配售侧放开受到能源企业和各路资金的热捧。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内成立的售电公司已有300余家,发电企业背景的售电公司约占总数的五分之一,其中五大发电集团成立了12家售电公司。相比传统央企与国企,民营企业在前期对市场的争夺中显得更为主动与积极。以广东省为例,已成立37家售电公司,民营企业占到近七成。

        在这种情况下,电力行业出现了供大于求的局面,电力供应过剩,企业间竞争加剧,很多企业亟待借电力改革突围。虽然民营企业对市场争夺较为积极,但相较于电网公司和地方电企旗下售电公司,依然处于劣势,更希望通过电改突围。并且新电改下,很多业内人士更看好好发配售一体化,认为发配售一体化企业在未来的额售电竞争中有较大的运营空间,有部分地区甚至提出由发电企业投资建设专用输配线路向用户直接供电。

        但该建议显然是对独享蛋糕的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的利益造成了较大的冲击,遭到反对。因此,经过数次讨论、博弈后,上述配套细则最后明确,配电网运营者不得跨供电营业区从事配电业务,配电网运营者不得同时经营供电营业区内的发电企业。同时提出,增量配电项目遵循统一规划、统一调度的原则,必须经由政府主管部门核准,而且改革初期,配电网运营权仅授予国有企业,这无疑将民企挡在了门外。

        不过,电网在竞争性售电市场中也被设定了“禁区”。按照规定,由电网企业内部承担电力交易机构职能,电力交易机构采取电网全资子公司或者会员制以外组织形式且售电公司由电网与发电企业合资组建的,能源监管机构及地方政府电力管理部门认为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等四种情况下,电网企业所属的售电公司暂不开展竞争性售电业务。

        十多年来,我国电力市场已经在发电端形成多主体竞争局面,但输电、配电、售电垂直一体化的垄断局面仍然存在,成为电力体制改革的最大障碍。此次改革虽然并不包括市场讨论已久的“拆分电网”,但整体上体现了放松对竞争领域管制以及加强对垄断领域监管的思路。

        新思界行业分析人士认为,电改难免会触碰到电力产业链上的相关企业的利益,这也是国家对政策的推进较为保守的原因。但国家大力推进电改,电力市场化改革也势在必行,随着电力改革的深入,未来电网的盈利模式将会被改变,电网企业的投资和资产管理行为将受到规范,输配售电一体化也将会实现,只是时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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