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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拟降光伏风电上网电价 遭15家国企联名反对

2016-07-30 16:25      责任编辑:李蕊    来源:www.newsijie.com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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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拟降光伏风电上网电价 遭15家国企联名反对
 
        国家发改委于去年就下发《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明确表示,实行陆上风电、光伏发电(光伏地面电站或按地面电站管理的分布式光伏电站,下同)上网标杆电价随发展规模逐步降低的价格政策。在政策指引下,各地纷纷开启下调光伏、风电等上网电价的步伐,但是在这新旧交替之际,传统能源与新能源的竞争也日益激烈。

        近日,一份名为《关于征求云南风电、光伏发电价格政策意见的反馈》(以下简称反馈书)的文件在业内流传,多家企业对于云南省物价局关于“在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电价标准不变的情况下,参照云南省水电企业平均撮合成交价作为云南省风电、光伏标杆上网结算电价”的政策征求意见表示坚决反对,称此举是变相降低风电、光伏上网电价。

        在云南物价局看来,提出该政策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以下简称《可再生能源法》)中的“电网企业根据本法第十九条规定确定的上网电价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所发生的费用,高于按照常规能源发电平均上网电价计算所发生费用之间的差额,由在全国范围对销售电量征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偿”,而云南省目前水电装机占比80%以上,水电已是云南省常规能源。

        因此,云南省物价局提出,“在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电价标准不变的情况下,参照云南省水电企业平均撮合成交价作为云南省风电、光伏标杆上网结算电价”。但15家企业则认为,在《可再生能源法》的制定中,对常规能源的定义是站在全国电源结构角度考虑的,目前火电仍是我国常规能源。

        据了解,反馈书称,国家发改委多个文件明确,风电、光伏电价是由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和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两部分构成的,云南物价局制定的政策中,将“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更换为“水电平均交易电价”,是对风电、光伏标杆上网电价定义的严重错误解读。

        并且,反馈书指出,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是国务院主管部门制定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只有对风电、光伏上网电价的监管权利,保障国家价格政策执行到位,不得对国家制定的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作出调整。

        反馈书中还出现了“不予认同”“严重错误解读”等激烈字眼,文件抬头更是一次性署名了华能、云南龙源风电、水电十四局、华电、中广核、云南能投、三峡新能源等15家央企、国企的子公司或分公司。

        对此,多位知情人士表示,我们是按照正常程序做的意见反馈,证实了反馈书的真实性,并表示文件此前已经递交给云南物价局。中国风能协会秘书长秦海岩称,目前已经将企业的反馈意见同时递交给了国家能源局。

        有行业研究人士指出,一般来说,上网价格每下调1毛,对新能源营收收入的影响约为5%~10%。对云南这种光伏、风电没有形成规模效应的地区来说,价格下调1毛对企业收入的影响非常大。

        但由于前几年政策扶持,各类资本踊跃进入,光伏行业现在面临产能过剩局面。在业内,针对新能源电价调价的呼声在2012年左右就已经有了,云南省物价局要调价,肯定也是有相关的依据,不可能乱调。

        值得一提的是,云南省的电力结构中,水电已经占据主导地位,而风电、光伏的装机占比不到10%。由于在税收以及拉动地方经济方面的作用远不及水电,且云南电能过剩,地方消纳水电已经吃不消,故更偏向水电。

        行业研究人士表示,频频“叫板”地方政府背后,实际上也凸显了电力过剩矛盾问题的严峻性。根据云南电网公司统计,到2016年底,纳入云南省调统一平衡装机将达7042万千瓦,总发电能力超过3000亿千瓦时;但2016年总需求仅2100亿千瓦时,电量富余规模达850亿千瓦时。电力过剩的大背景下,风电、水电、火电等之间的利益之争也日益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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