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政策喜讯连连:9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中央财政通过整合资金出资150亿元,创新机制发挥杠杆作用和乘数效应,建立总规模为600亿元的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更多吸引社会资本,激发中小企业“双创”活力;近日财政部发布通知,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通知明确,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上,今年3月份,财政部、税务总局已将年应纳税所得额减半征税优惠扩大至低于20万元的企业。
通知将现行的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小微企业的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以内提高到30万元,这次国务院调整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实施范围,实际上是把减半征税优惠政策扩大到了所有的小型微利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小型微利企业应符合的一个条件是应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以内。
此次针对小微企业税收优惠调整是近几年来的第五次调整,也是今年的第二次调整。2015年上半年,全国小微企业共减免税收达486.31亿元。分政策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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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 |
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 |
享受优惠企业(万户) |
239 |
2700多 |
减税(亿元) |
86.54 |
399.77 |
数据来源:国家税务局,新思界整理
两项合计减税486.31亿元,有力扶持了小微企业发展。
财政部表示,2015年取消、停征了12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小微企业免征了4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5项政府性基金,并对养老和医疗服务机构减免了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财政部还提供了小额担保贷款,满足小微企业实际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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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小额担保贷款 |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 |
最高额度 |
10万元 |
200万元 |
利息 |
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3个百分点给予贴息 |
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
贷款期限 |
不超过2年 |
不超过2年 |
数据来源:国家税务局,新思界整理
截至2014年末,已累计拨付贴息奖补资金363.89亿元,其中2014年拨付贴息资金105.5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