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新华社正式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也意味着新一轮的国有企业全面深化改革即将拉开序幕。
《指导意见》提出将国资企业划分为“公益类”、“商业类”。“根据国有资本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结合不同国有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现状和发展需要,将国有企业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
作为信息产业重要支撑的运营商,一直以来扮演很多公益角色,例如提高农村地区网络覆盖、突发事件抗震救灾、揽下TD网络发展责任、国家强制要求的“提速降费”。承担沉重公益责任同时,1994年以来的电信业改革,历次结果都将运营商往更“商业”方向上推进,运营商建立了以收入和利润为导向KPI考核体系,增加“提速降费”责任同时,国资委要求削减销售投入,运营商基层业绩压力因此显著。
《指导意见》中提出,“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要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对自然垄断行业,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促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
行业研究员表示,未来铁塔等基础设施或将从电信运营商中剥离出来,但是网业彻底分离的可能性很小。
专家表示,三大基础电信运营商之间的无线竞争格局已初步形成,且已通过移动转售进一步开放,不属于自然垄断范畴。而目前运营商需要做的是进一步优化监管政策,促进竞争局面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