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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万地方债 三年置换完成

2015-12-28 15:45      责任编辑:王思    来源:www.newsijie.com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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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4万地方债 三年置换完成

        今年以来,中国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同时明确了债务警戒线,管理效果凸显。截至2014年底,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是15.4万亿元,2015年全国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6万亿元。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日前透露,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总体上风险可控。有关机构预计,按照当前的管理方式,2016年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仍将可控,各省级地方政府债务率明显加重的可能性整体较低,但部分区域仍将面临一定的风险。

        局部风险仍需防范

        虽然总体风险可控,但专家指出,现阶段经济下行压力大,地方土地出让收入持续下滑,偿债能力下降,个别地区债务存在发生局部风险的可能性。

        统计显示,目前有多个省份的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接近风险警戒线。从已披露数据的10个省(区、市)来看,2015年年末浙江省以9188.3亿元的债务限额居于首位,仅随其后的是贵州省。

        事实上,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并非易事。楼继伟说,地方政府违规举债、变相举债仍有发生,监管难度较大。比如,一些地方政府仍然违规举债,或为企业举债违规提供担保承诺等;个别金融机构继续为地方政府违规举债提供支持,并要求政府进行担保。“明股暗债”等变相举债行为时有发生。

        为进一步防范风险,政府将采取一些措施。这些措施包括:规模控制,督促地方政府落实限额管理,地方政府的债务余额不得突破已经批准的限额;落实偿贷责任,督促地方政府统筹预算资金,偿还政府存量债务,必要时可处置政府资产;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到期债务,降低利息负担,缓解当期的偿债风险;鼓励地方将有收入来源的项目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模式进行改造。

        3年左右置换14.34万亿元

        从债务结构来看,2014年末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5.4万亿元中,省级、市级和县级(含乡镇)分别占比为14%、42%和44%。从举借主体看,主要是融资平台、政府部门和机构、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从借款来源看,主要是银行贷款、BT等应付款、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券、信托、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等。从债务期限看,2015年至2017年到期的占54%,2018年及以后年度到期的占40%,以前年度逾期债务占6%。

        楼继伟表示,今年8月份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限额中含有15.4万亿元存量债务,这15.4万亿中含1.06万亿元是过去批准发行债券的,除去这部分之外,剩余的那些通过银行贷款、融资平台等非债券方式举措的存量债务,国务院准备用3年左右的时间进行置换。

        这意味着,国务院准备用3年左右时间置换14.34万亿元地方政府存量债务。而今年财政部已经下达3.2万亿元置换债券额度,因此未来两年地方将置换剩余的11.14万亿元存量债务。

        此外,全国人大还建议,地方政府难以自行偿还债务时,本级和上级政府要启动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和责任追究机制,必要时可参照“乡财县管”方式,由上级财政接管下级财政,切实化解债务风险,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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