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以来,全国PPP项目“井喷”,两年内全国各地共推出6650个PPP项目,计划总投资8.7万亿元。为了推动项目落地,近期中央和地方均拿出真金白银来奖励PPP项目落地。
2015年12月,财政部曾出台PPP项目以奖代补政策,对财政部PPP示范项目中的新建项目,给予300万~800万不等的奖金,对符合条件、规范实施的转型为PPP项目的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存量项目,按照项目转型实际化解地方政府存量债务规模的2%给予奖励。
而目前各地为了推动当地PPP项目进展,也已出台奖补政策。
1月6日,浙江省财政厅公布了浙江省推广PPP模式综合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对省财政厅确定的PPP示范市县,省财政给予500万元奖补。对列入省财政推荐项目库的项目,完成签约的,省财政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0.5%给予综合奖补,最高奖补500万元;项目签约并开工建设的,省财政再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0.1%给予奖补,最高奖补100万元。
山东省财政厅在去年12月,拨付1亿元资金,对PPP项目质量较好、基础工作扎实的13个市6个省直管县(市)进行一次性奖励和补助。其中,奖励部分分为“化解存量债务、国家示范、省级示范”3种类型,分别奖励50万元、40万元、30万元。
江苏省财政厅厅长刘捍东去年9月在省级PPP项目推介会上表示,江苏省财政将给予省级试点项目有力的政策支持,一方面安排3000万元对今年试点项目的前期费用进行补贴,同时对在规定时间内落实落地并验收合格的试点项目,按引入社会资本总额的1%到5%进行奖励。
福建省也早在去年5月公布PPP项目奖补政策。比如,对2015年~2017年,福建列入省级PPP示范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是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奖励50万元,1亿元以上每增加1亿元再奖励30万元,单个项目奖励额不超过500万元。如果列入财政部PPP示范项目的,奖励金额按上述标准增加20%。
各地出台PPP项目以奖代补政策,主要目的是推动PPP项目加快实施进度,提高项目操作的规范性,保障项目实施质量。同时,针对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存量公共服务项目转型为PPP项目,给予相应补贴,也有利于化解地方政府存量债务。
新思界行业研究中心认为:政府作为PPP项目的发起人或业主,其核心目标是确保公众使用者得到优质服务的同时,使项目产生更高的效率。而投资人作为 PPP项目的参与者,其核心诉求往往是从项目中获取合理的回报。这就要求项目的架构和模式设计必须充分考虑如何将政府的目标和投资人的诉求有效结合。而灵活有效的财政补贴模式可以作为一项有效的手段,促进投资者按照约定提供服务,从而实现政府提高项目整体效率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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