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会议透露,《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审批获得通过。 长江三角洲是我国第一个引入自贸区改革经验的城市群。这与其经济发展状况和地理位置密切相关。
长江经济带是我国唯一一个贯穿东中西部的纽带,在连通国家大通道和区域协调发展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该区域人口和经济总量超过全国的40%,经济增速持续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国务院常务会议剧透了长三角城市群发展的具体政策。首要一条是打造改革新高地。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自主创新示范区等的成熟改革经验,在政府职能转变、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先行先试,推进金融、土地、产权交易等要素市场一体化建设,开展教育、医疗、社保等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合作。
会议还提及了长三角城市群发展的其他目标,比如,在扩大开放方面,要大力吸引外资,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探索建立自由贸易港区,推进贸易便利化;在产业发展方面,要强化装备制造、信息技术、生物制药、汽车、新材料等高端制造业关键领域创新,发展金融、研发、物流等现代服务业。
会议提出,长三角城市群要发挥上海中心城市作用,推进南京、杭州、合肥、苏锡常、宁波等城市发展。构建以铁路、高速公路和长江黄金水道为主通道的综合交通体系,促进信息、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规划的一大亮点是明确提出“带头发展新经济”。新经济具有集群效应,可以形成东中西部完整的产业梯度转移,并在产业迁移过程中优化资源配置。
行业研究人员指出,城市群的发展有利于促进产业升级,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快农业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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