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财政部发布了《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此专项奖补资金用于支持地方政府和中央企业化解钢铁和煤炭等行业的产能过剩问题,《办法》确定了“早退多奖”的原则,鼓励企业“去产能”。
根据《办法》,专项奖补资金拨发对象分别为地方政府和中央企业,奖补标准按预算总规模与化解过剩产能的总目标确定,钢铁和煤炭行业专项奖补资金按照两行业需安置的职工人数等确定。
此次《办法》为了鼓励地方和中央企业尽早去产能,按照“早退多奖”的原则,在计算年度化解过剩产能任务量时,2016~2020年分别按照产能的110%、100%、90%、80%、70%测算。
此次专项奖补资金规模为1000亿元,分为基础奖补资金和和梯级奖补资金。其中,基础奖补资金占资金总规模的80%,结合化解产能任务量(50%)、需安置职工人数(30%)和困难程度(20%)等按因素法分配。
梯级奖补资金占资金总规模的20%,和各省份、中央企业化解过剩产能任务完成情况挂钩,对超额完成目标任务量的省份和中央企业,按基础奖补资金的一定系数实行梯级奖补。
行业研究人员表示,《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发布有利于调动地方政府和中央企业化解过剩产能的积极性,加快工业企业结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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