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思界 > 产业 > 化工 > 政策 >

废塑料综合利用新规:三大类企业准入门槛确定

2016-01-06 18:15      责任编辑:李蕊    来源:www.newsijie.com    点击:
分享到:

废塑料综合利用新规:三大类企业准入门槛确定
 
        日前,工信部发布了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以下简称《规范条件》),明确行业新建、已建的三大重点类型企业在废塑料处理能力上的门槛。其中,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主要包括PET再生瓶片类企业、废塑料破碎清洗分选类企业以及塑料再生造粒类企业。

        根据规范的要求,PET再生瓶片类新建企业,要求年废塑料处理能力不低于30000吨,已建企业则不低于20000吨;废塑料破碎、清洗、分选类新建企业,年废塑料处理能力不低于30000吨,已建企业不低于20000吨;塑料再生造粒类新建企业,年废塑料处理能力不低于5000吨,已建企业不低于3000吨。

        作为环保要求门槛高的行业,《规范条件》明确了“资源综合利用及能耗”,如对回收的废旧塑料,“不得倾倒、焚烧与填埋”;再生加工相关生产环节,要求每吨废塑料综合电耗低于500千瓦时;而PET再生瓶片类企业与废塑料破碎、清洗、分选类企业,每吨废塑料综合新水消耗低于1.5吨。

        同期生效的还有《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不符合《规范条件》要求的企业,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和污染环境事故的企业将被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企业,将被取消经营资格。整改过关2年后,才能再重新申请资格。

        值得注意的是,所涉热塑性废塑料原料并不包括受到危险化学品、农药等污染的废弃塑料包装物、废弃一次性医疗用塑料制品等塑料,及氟塑料等特种工程塑料。

        据相关数据统计,我国废塑料加工企业总共有3000多家,而从事进口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数量近1600家,废塑料进口数量居世界第二。

        行业研究人士表示,我国废旧塑料领域潜力巨大,但厂家规模却层出不穷。新规范的出台对整个行业而言,一批不成规模、技术势力弱的企业将首当其冲。小规模企将逐渐退出市场,企业兼并重组、强强联合成为废塑料再生企业做大做强之路。未来我国废弃塑料应用的市场价值将超过1000亿元,在政策的引导下,废塑料应用行业将有望获得新的发展机遇。

        更多产业政策请关注新思界产业!
关键字: P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