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下午,滴滴出行针对交通运输部推出的关于网络约租车的征求意见稿公开发表3条建议,建议给兼职司机和车辆留出发展空间;建议以“政府管平台,平台管专车”的方式管理网约专车;建议为地方探索网约专车发展和管理留空间。
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对外发布《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网约专车平台的运营资质、专车以及专车司机的运营资格等提出了具体规定。
针对意见稿,许多人都认为,意见稿对于网络约租车监管过眼,导致专车被管死。
滴滴指出,滴滴平台上75%的司机每天接单数不超过4单,属兼职性质,如果要求网约专车车辆变更为营运性质、兼职司机需考出租车从业资格证,可能使大部分兼职司机和车辆退出。滴滴表示,在一年多的运营实践中,滴滴公司已经摸索出一套较为有效的管理办法。专车平台通过对汽车、乘客资源的灵活匹配,不但让出行安全、便捷、舒适和高效,也让数百万司机获得了工作机会和劳动报酬。
滴滴还表示,征求意见稿提出要为人员、车辆发放牌照,允许各地对专车采取数量和价格管控,并在全国各地申请行政许可,影响企业活力和市场竞争。恳请相关部门将管理人员和车辆的权力下放给网约专车平台,共同制定准入门槛和监管标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能力,放开专车数量和价格控制,以满足群众多样化、差异性的出行需求。
最后,滴滴表示,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鼓励和允许各地结合实际,在车辆性质、平台、人员和车辆管理等方面,因地制宜,发挥先行先试的灵活性,做差别化探索和各种有益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