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之后,在市场经济巨大利益刺激之下,各高校拿出部分的教育经费,同时利用自身的技术、人力条件,设立企业参与市场竞争,这导致了校办企业的兴起。校办企业的兴起及繁荣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高校教育经费投入不足、教师待遇低的局面,但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校企不分、管理僵硬等因素导致的校企经营风险开始暴露,校办企业经营的恶化逐渐威胁到高校自身的教育教学活动。
2006年6月,教育部《关于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中组建高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若干意见》对校办企业的资产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建立高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教育部成立高校资产管理公司的目的主要有:1、校企分离,规范校办产业发展,防范经营风险;2、维护高校教育、教学的核心功能,合理、公平利用教育、教学成果。
北大是全国第一个建立资产经营公司的高校,之后高校资产管理公司开始在各地区陆陆续续建立,就目前高校资产管理经营公司的发展来看,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监管一体,职责不清。高校资产管理经营公司虽然是按照现代公司制度设立的,但并不是独立的。高校资产管理公司直接向高校资产管理委员会报告,其负责人及各部分领导大部分来自于高校,在管理上仍然是事业单位的行政方式。高校资产管理公司的设立更多的是为了应付教育部的政策命令,在独立性、透明性缺失的前提下,很难发挥应有的功能。
2、重监管轻经营,核心功能缺失。一般高校资产管理公司的设立有以下几个行政部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法律合规部、资产管理部、投资运营部。一般的人员配备在20-40人之间,资产管理与投资运行部的主要职能是对现有企业经营状况的监管,投资功能主要由子公司来运作,总部投资部更倾向于一个投资监管部。
3、核心岗位内聘,重要职位兼任。高层总裁、总经理、部长多有校内人士兼任,中低层则选择外部招聘。人员的聘用则使其监管职能大打折扣。
虽然各高校建立了资产管理公司,在一定程度上防范了校办企业的经营风险,但是从高校资产管理公司的设立、管理、运行上看,并没有真正起到规范经营、防范风险、增值保值的功能,校企仍然没有完全分开。高校资产管理公司市场化运行仍有一段漫长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