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5年初腾讯“天价”买断NBA起,数字媒体平台在中国掀起了版权大战,增长幅度与前一年相比基本都是十倍以上!数字媒体出的价格,是靠传统媒体的量入为出原则是完全无法想象的。数字媒体追求的是体育社区的长久效应,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它是我国的体育改革未来的坚强盟友。
没人白给钱!为什么这些公司肯出这么大的价钱购买体育赛事版权?
数字媒体这样的情况完全是“中国特色”。欧美体育之所以很早就成为市场,在那里,体育的社区作用极为明显,而体育只有在社区中才能够得到发展。然而在中国,受重视的只是可以在国际上获取金牌的体育项目,体育所需要的“社区”变成了“全国”,真正的“社区体育”反而没有了。
由于我国电视媒体的不开放,社区对于他们是不重要的。数字媒体的制胜之处在于他们对于社区的准确定位和分析,因为他们是双向的,所以,他们并不仅仅是“精确营销”,还习惯和消费的“跟踪”,这种跟踪决定了这个观众不是一次性的消费终端,而且很可能是一辈子的客户。所以,数字媒体平台愿意以电视人员感到不可思议的价格购买版权。
事实上,任何一个数字媒体公司的版权协议都是不可以排除电视台版权的。从这个意义上讲,电视台还可以挣钱,因为数字媒体公司要从电视台购买播出时段。如果是市场行为,电视台应该感谢数字媒体公司,关键是中国的所有电视台都是和政府机构同源的事业单位,面子或者说权威比商业行为更加重要,所以才会出现对于数字媒体的限制。然而,在真正的市场社会,这样的情况是不会发生的。
我们今后的改革重点就是体育协会社会化,电视台看不上、不会播出的赛事,但是这些比赛对于社区又是非常重要。这个时候,数字媒体公司正好可以解决几乎一切问题:大数据可以解决协会对于全体会员训练比赛的了解;业余比赛场地的合理应用;特定数字平台的播出满足会员和赞助商的要求;电商使得特定服装及其它装备的轻松购买成为可能等。而这些数字媒体平台则可以在坚持数年之后成为某一个体育行业的不可替代的合作伙伴甚至拥有者。
数字媒体公司在中国是电视台的盟友,是中国体育市场化改革的基石。而且不论传统媒体的主管者怎么看,年轻人的观念是不一样的,现在的消费主体是这些人。所以,数字媒体公司在帮助电视,在帮助赛事组织,在推进中国体育市场发展,他们是盟友而非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