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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管公积金新政发布 加大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

2015-11-18 20:03      责任编辑:霍媛    来源:www.newsijie.com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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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管公积金新政发布   加大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贷款的,不再考虑近一年内是否提取过公积金,计算贷款额度时,最低额度也将上调20万。但同时明确:借款人信用卡逾期透支未还不予贷款。
 
  新政加大了公积金贷款的支持力度。其中规定,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贷款的,不再考虑近一年内是否提取过住房公积金,计算贷款额度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7万元均按照7万元计算。
 
  国管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普通商品房时,其能够在国管公积金中心贷款的额度,与其账户余额有直接关系。一人申请时,审批的贷款额度一般为账户余额的10倍。由于之前的余额划定线为5万元,最低可贷50万元,此次调增后贷款最低额度将增加至70万元。
 
  另外,国管公积金新政首次明确信用卡逾期未还款等影响房贷情况。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表示,此次国管公积金完善了征信记录使用标准。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有尚未偿还的逾期贷款,或有贷记卡、准贷记卡逾期透支未还的,不予受理贷款申请。贷款人申请贷款前两年内,夫妻任何一方逾期连续6期及以上的,不予贷款。
 
  除此之外,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申请贷款前两年内,其他贷款(不含助学贷款)逾期连续达到3至5期的,其贷款最高额度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贷款最高额度基础上下调20%。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申请贷款前两年内,其他贷款(不含助学贷款)逾期连续6期及以上的,不予贷款。
 
  同时,新政中规定,职工首次贷款结清后,即可再次申请使用贷款。这项政策的放宽在今年6月就已经实现,之前则须结清贷款满5年。不过此次新政提出,第三次及以后再申请使用贷款的,需上一次贷款结清满5年。这在之前的政策中并未提及。
 
  此外,国管公积金此次规定,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北京市户籍的中央单位职工,在北京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可申请使用贷款。国管公积金还表示,将优化贷款服务措施。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达到上限的,不再提供工作情况证明。职工还可关注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提前预约贷款办理时间。
 
  新思界产业研究中心分析师表示,新的国管公积金政策比较注重征信问题,在将来,个人征信将会影响我们生活的更多方面。另外新政加大对贷款的支持力度将大大减轻买房负担,对现在房地产业空房积压过多的问题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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