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作为未来的新增税种,房地产税将由现行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而成。房地产税将由各地地方税务局征管,全部税收收入将划归地方,成为地方税源的重要补充。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房地产税立法正式列入五年立法规划,目前房地产税法草案正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牵头抓紧起草,财税部门配合立法。然而房地产税的改革似乎并不顺利。阻力之一是作为直接税,房地产税需要自然人纳税人直接缴纳。阻力之二则是各界担心开征房地产税会对本已低迷的楼市带来负面冲击。
在目前的方案设计中,房地产相关的其他税种,包括契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等将暂不纳入房地产税改革,未来在房地产税开征后有可能逐步进行改革。专家称,只合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这一改革思路是“小改”,意在减少改革阻力、确保房地产税顺利推进。房地产税改革的原则是对多套房、高端房进行调节,因此很多人并不需要缴纳房地产税。
房产税改革作为我国税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是我国增加直接税、降低间接税,调节税制结构的重要一环。未来房产税将由地方税务局征管,全部收入贵地方,成为地方税源的重要补充。
房地产整个产业链条税负构成不合理,一直为外界诟病。房地产开发、建设、交易环节涉及营业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契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多个税种;保有环节仅有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地产税酝酿已久,以往多是小打小闹。从2003年开始研究物业税,经过6年时间多地“空转”试点,按评估值征税的技术相对成型;再加上不动产登记带来的基础数据信息,房地产税开征的条件日趋成熟。有消息称最迟将在2017年前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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