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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对外国企业有哪些环保方面的限制

2015-05-04 09:36      责任编辑:李琳    来源:未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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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澳大利亚是一个十分重视环境保护的国家,在该国投资的外国企业,应该注意哪些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规定呢?下面,由新思界带您了解相关内容,更加清晰了解澳大利亚。
 
环保管理部门
 
        澳大利亚主管环境保护的部门是环境与水资源部,其主要职责包括:环境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空气质量、水资源管理,可再生能源项目及能源效率管理,自然和建造遗产保护等。
 
主要环保法律法规名称
 
        澳大利亚是世界上最早出台环境保护法律的国家之一,目前已建立了十分完善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法律法规体系。澳大利亚在联邦层次的环境保护立法有50多个,有综合立法,如《环境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持法》;也有专项立法,如《大堡礁海洋公园法》;还有20多个行政法规,如《清洁空气法规》、《辐射控制法规》等。澳大利亚《环境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法案(1999)》是澳大利亚政府最核心的环保法律,于2000年7月生效。
 
环保法律法规的特点
 
        澳大利亚环保法律法规的条款很细,可操作性很强。突出特点是重视预防,有关许可制、环境影响评价、污染企业自我监控等法律措施和制度都是着眼于事前控制的,有关预防措施的内容占法律条款的绝大多数,而有关事后惩罚措施则处于法规中不显眼的位置。比如对于采矿者,政府不仅要求他们在开矿前要考虑到采矿对周围动植物和人居的影响,还要求开采者要拿出矿山开采后的治理计划,即废矿场地的“恢复”计划,采矿主在开矿前必须交纳“恢复”废矿的成本。维多利亚州的《环保收费法规》,条款多达百余条,从收费种类、标准、单位、计算公式到最大排污允许量、交费流程、费用减免等,都规定的十分详细。仅垃圾填埋就按照废物种类和数量列出了16个层次的收费水平,每个层次收取若干个“费单位”,“费单位”由垃圾填埋成本确定。每个“费单位”的具体金额由当年物价水平确定。这样的规定可操作性强,避免了执法的主观性、随意性,减少了执法过程中的摩擦。
 
环保评估的相关规定
 
        在澳大利亚开展投资或承包工程过程中,如果可能对当地环境造成较大影响,有关企业需要向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主管环境保护的部门提交申请。
 
        企业向澳大利亚联邦政府环境、水资源、遗产和艺术部(DEWHA)递交申请(EPBC Referral, EPBC是1999年澳大利亚环境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法案的简称),通常会在2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由于澳大利亚是联邦制国家,各州关于环境保护政府主管部门的机构设置和职能不同,相关企业需向项目所在州的主管部门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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