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布亚新几内亚对外国投资市场准入有一些细化要求,下面新思界从投资主管部门、投资行业规定、投资方式的规定和BOT方式几个角度给大家解读。
投资主管部门
根据巴新《投资促进政策法案》规定,巴新投资促进局为巴新主管外国投资的政府部门。
投资行业规定
优先投资领域有:能够促进经济发展、提供就业机会、利用国内资源(尤其是再生资源)、扩大出口量和出口额、发展农村地区经济、引进科技和技能等行业领域,被巴新政府列入优先投资领域。
禁止投资领域有:根据巴新《投资促进条例》规定,外资企业不能投资以下领域:
1、 农业:年销售额低于5万基纳的种植业、农畜业;
2、 林业:部分树种和植被的采伐;
3、 渔业:3海里近海商业捕捞、部分海洋动植物的捕捞和开采;
4、 矿业:冲击矿床的开采;
5、 公共饮食业:移动食物零售;
6、 批发零售业:野生动植物批发零售、二手服装批发和零售、街头贩卖、手工艺品批发和零售、修鞋店等。
投资方式的规定
外资可以采取个人投资、公司投资、外国公司分支机构、信托公司、合资企业等形式投资。巴新企业分为3类:公民企业(Citizen Enterprises),由巴新公民或政府独资拥有;国民企业(National Enterprises),由巴新公民拥有超过50%以上的股份;外资企业(Foreign Enterprises),外资或非巴新公民拥有超过50%以上股份。
巴新工商业发展水平不高,目前矿产资源领域主要由外资企业开发经营,政府占有一定的相对较少股份,没有关于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国有企业投资并购、反垄断、经营者集中等方面的专门法律规定。没有中资企业在当地开展并购遭遇阻碍的案例。
BOT方式
目前巴新基础设施主要是政府出资或利用国际组织、伙伴国援助资金建设。在居民用水方面,巴新国有水务公司Eda Ranu于1997年与马拉西亚公司JC-KRPT签署了BOT合同,约定由马来西亚公司负责经营一家水处理厂并将处理后的水卖给Eda Ranu,马来西亚公司直接向用户收取水费,其所得的30%支付给Eda Ranu,合同期限为22年。2013年3月,Eda Ranu公司以利润分配不公为由宣布终止该BOT合同。
近年来,巴新政府逐渐认识到BOT方式对发展该国基础设施及地产业的价值,现有个别商业性住宅项目开发已具有BOT的性质,但总体仍处于探索阶段,没有就此出台具体政策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