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作家李枫发长文爆料郭敬明曾对自己和其他男作家性骚扰、性侵犯,郭敬明很快反击:“1.完全捏造。2.已让律师处理。”8月23日,郭敬明向法院起诉,指控李枫捏造事实,损害其名誉,情节严重,已构成诽谤罪,应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事件发生两天内在网上引发了热烈讨论。那么,同性是中国法律空白?这场备受关注的官司,谁的胜算比较大?有律师从刑法角度进行了解读。
同性猥亵绝对犯法
首先,这一案件在网络之所以引发地震效应,因为它所涉及的同性猥亵、性侵属于敏感话题,但同性在中国法律上并非李枫所说的“空白”。据了解,2015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修改了刑法第 237 条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的条款,将猥亵妇女改为猥亵他人,“他人”当然包括男性,因此同性之间的维权是正当的,在我国法律判决上也有过先例。
如有持续性行为 李枫仍有权报案
李枫爆料事情发生在2008年,已经超过了强制猥亵罪的刑事追诉时效。那么,李枫的追讨是否还有意义?
据律师解答:“按照李枫的讲述,郭这些年并未停止对其他人的侵害。这种一直在持续中的行为,可以中断追诉时效,李枫仍有权利以被害人的身份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就是说,李枫的维权并未过时。
空口无凭难维权?
那么,李枫的维权之路胜算几何呢?事件发生后,很多人认为李枫空口无凭,仅凭那篇长文里的潦草描述,很难证实真实性,搞不好还要被郭敬明反告诽谤。但律师认为,如果李枫不是一时气愤或者糊涂发出此文,也可能他早有准备,并且不是毫无胜算。
“李枫作为一名年少有才的作家,隐忍了这么多年。可能他在那件事之后就留了个心眼,用偷拍设备留下了音频视频资料。李枫称还有其他几个男作家也遭遇了性侵犯,如果还能有其他人勇敢地站出来,帮助他指认,那么李枫还是有胜算的。”
李枫是否构成诽谤罪?
律师表示:“无论从转发量、阅读量还是影响力来说,此次事件已经达到了立案标准,处罚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李枫没有证据,结果会对他不利。”看来,李枫是否能拿得出证据,将成为他摆脱诽谤罪名的关键。
谁的胜算比较大?
律师表示,“法院靠证据,但公众靠感觉,从现有舆情来看,大部分网友倾向于相信李枫的话。李枫作为弱势的一方,能够获得大多数公众的同情,如果还要承担刑事责任,这种结局会激发公众的强烈不满,郭敬明可能会赢了官司输了名声。对于郭敬明来说,的应对方式是先起诉,表明态度;等事情发酵一段时间,再中途撤诉,树立自己宽宏大量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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