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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协: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应尽快出台

2015-03-11 17:24      责任编辑:admin    来源:未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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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北京市政协常委会审议通过建议案,呼吁尽快研究出台《北京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形成完整的传统村落法律保障框架。
        目前北京市共有行政村3938个,符合或基本符合国家关于传统村落认定条件的村落仅有52个。多数村落保护现状堪忧,一些民居外观残破,青壮年劳力不断外流,常住人口减少,出现“人走房空”现象,一些传统民居无人居住,年久失修。如门头沟区黄岭西村外出务工人员数量超过了50%,而房山区水峪村古民居院落空置率高达95%。
        传统村落大多位于偏远山区,医疗、文化、教育、交通等公共服务设施比较落后。10年来,伴随工业化、城镇化建设,一些传统村落大规模拆除具有历史文化和地方特色价值的院落、建筑,而代之以新的住宅建筑。另外,设施落后、人才不足、管理数据缺乏等,也是目前传统村落保护中的问题。
        北京市政协建议,尽快研究出台《北京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应将传统村落保护纳入《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当中,科学编制每个传统村落的保护规划,严格限制核心保护区的改建、扩建、室外装修等。政府可给予适当补助维修经费,鼓励扶助村民“自保”等。
        另外,可以借鉴贵州做法,建立村落保护预警和退出机制,当村落文化遗产发生较严重破坏时,市主管部门应向村落所在县级人民政府提出濒危警示通报。破坏情况严重并经主管部门认定不再符合传统村落入选条件的,将其从北京市传统村落名录中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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