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于2015年7月27日发布《关于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批复原则同意《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福州是福建省省会、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心城市之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滨江滨海生态园林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福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要不断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功能,逐步把福州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在支持福建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总体规划》的内容
1、城市发展目标:福州市发展目标为“开放文明、和谐幸福、滨江滨海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把福州建成为“经济繁荣的中心城市,生活舒适的宜居城市,环境优美的山水城市,人文和谐的文化名城”。
2、人口规模预测:福州市域总人口规划2015年为800万人,2020年为890万人。城镇化水平预测2015年为69%,2020年为75%。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规模2015年为346万人,2020年为410万人。
3、市域空间结构:规划福州市域形成“一区两翼、双轴多极”的空间结构。
4、城市性质:福建省省会、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心城市之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滨江滨海生态园林城市。
5、城市用地规模:福州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2015年为300平方公里,2020年为378平方公里。
6、中心城区空间结构:构建“一核心、两新城、三组团、三轴线”的城市空间结构。
7、绿地系统结构:按照“两江润城、碧山环城、水链织城、青峰缀城”的规划理念,构筑“一环八楔、两带一网、十一山多园”的绿化体系,形成以点带线,以线连面,“点—线—面”结合的绿化系统。
8、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以“山城合抱、派江吻海”的大山水、大园林空间格局为依托,以“城为中心,江为纽带,山为背景”,整合利用现存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一城八镇(村)、一江一湖、百河润邑、群翠绕城”的名城空间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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