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第四届会商会于3月1日在南昌举行,四城共同签署《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第四届会商会合作协议(南昌行动)》。据悉,《南昌行动》就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发展协同互补、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等方面的合作达成系列共识。
2016年是四省会抱团发声的第四年,前三届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会商会分别在武汉、长沙、合肥举行,并且达成了《武汉共识》、发布了《长沙宣言》、签署了《合肥纲要》。
4月14日,《南昌行动》全文被披露,文中显示,四省会合作新目标,主要包括共同打通长江中游城市群水、陆、空交通大通道;提高公共服务一体化水平;提高城市产业集群配套率。
在交通方面,四地将建设长江中游省会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一体化服务信息平台,形成重大项目通报会商制度,交叉参与重大项目的评审,增强一体化发展的支撑能力。共同争取将长江中游城市群区域列入低空试点范围,打造长江中游城市群联通亚欧的国际物流运输大通道。协议还提出,共同争取国家部委编制并批复《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统筹考虑各地交通运输规划与城市群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的有效衔接。
在公共服务共享方面,四地将联合共建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支持各类创业服务机构、众创平台在四省会城市间开展专业化服务,实现资源共享。另外,推进城市群间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完善实施异地就医结算制度,推动社会保障卡在城市群内通用,建立区域内医保基金跨省结算机制,逐步实现跨地区参保人员信息资源互联共享等。
在产业合作方面,四城将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加强分工协作,注重城市群全产业链布局。文件中提到,四城联合推动建立汽车产业联盟,构建配套协作、体系完整的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链,打造全国重要的汽车产业基地;共同打造并授牌长江中游城市群服务业集聚区。文件还提出,共同争取建立长江中游城市群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共建大型投融资平台;推进区域性票据市场一体化;联合构建无障碍旅游区;逐步统一城市群内土地、环保等政策。
从2013年四个省会城市联合推进城市群发展至今,四个省会城市,在交通、旅游等领域的合作,已取得一些实质性进展。目前长江中游城市群规划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所以今年的合作,相对以往更实在和具体,基本落实到具体项目上。
但是,长江中游四省会发展也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加强合作落实,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四地签订大量框架协议,具体落实还有待加强。第二,合作主体有待进一步拓展。目前,长江中游城市群四省会城市合作,主要由政府引导与推动,而且合作多还是落在理念上、 纸面上,是粗线条式的、框架式的,多层次、深入的合作还没有形成。第三,打破行政壁垒任重道远。受长期传统体制的制约,长江中游城市群行政分割现象较为突出。第四,省会城市整体实力和辐射带动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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