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在以激进创新的姿态开拓新时代的同时,监管政策也于近期连续出台,在摸索中对应形成,来规范这种野蛮生长的态势。从“跑路”到“整顿”,曾经如火如荼的
P2P行业正在从简单依靠“自我净化”过渡到发挥“政府监管”作用,行业整顿力度的加大也为其今后健康有序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去年3月,首次明确P2P平台由银监会监管;去年8月,出台P2P平台十大监管原则;今年7月,更是先后由十部委联合出台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及央行出台了非银
支付网络支付管理办法。而今年7月出台的两份文件,由于规定P2P平台资金存管必须由银行完成,又限定了第三方支付账户支付额度,被认为对P2P平台和第三方支付机构都将造成“行业洗牌”式的巨大冲击。
然而,7月下旬号称史上最严监管规则出台以来的这一个月时间里,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生态圈发生着微妙的变化,但并非“灭顶之灾”。相反,P2P平台和第三方支付机构都在适应新的监管规则,开拓了各自的一席之地。
早在5月中旬,由银监会、国家发改委、公安部、人民银行等31个部门组成的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决定,于2015年6月至8月开展全国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对一些重点领域非法集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随后,各地纷纷启动专项整治行动,其中,打着“投资理财、P2P网络借贷、农民专业合作社、
房地产、私募股权投资”等名头的新型非法集资行为,是本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或规范的领域所在。
值得一提的是,以互联网金融创新为名的“P2P网络借贷”,因其名头显得“高大上”,极易沦为非法集资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的重要工具。截止目前,各地抓获、起诉或判决的P2P网络借贷平台跑路案件,大多数都涉及非法集资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
随着国家相关制度的制定和推行,虽然P2P行业监管细则尚未出台,但是,目前已明确了P2P行业四大监管要点:直接借贷、中介服务、不得提供增信、不得非法集资。
其中,“不得非法集资”是P2P行业的“红线”或“底线”所在。事实上,在制度出台前或P2P行业发展初期,很多平台为了吸引投资者参与,提高用户体验或建立平台信誉,设定了很多虚假借贷项目或自融项目,此类虚假项目并无真正的借款人,出借人的钱在借贷期内留存在平台的银行账户上,借贷期满后,平台按照约定的利率将本息分期或一次性返还给用户。
经过对P2P行业集中整顿或规范后,制定中的P2P行业监管细则亦有可能于此时点正式面世。新思界分析师认为,P2P行业整顿进程的推进和加强,对于行业未来健康持续发展意义重大,也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政府对新型行业的监管能力,推进行业发展带动更大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