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监管层在合肥市举办了2016年第二期保荐代表人培训会。会上,证监会相关负责人首次明确了并购重组监管政策的五大方向,规定借壳上市与IPO审查标准相同。这是监管层首次将并购重组的监管转型方向以书面形式传达出来。
培训会上,证监会的相关官员明确了并购重组监管框架的五大方向:
一、强化信息披露,弱化实质审核。证监会官员明确,并购交易的审核理念逐渐由过去对作价、交易的实质性判断向放松管制转变。对于经过交易各方充分博弈后的产业整合而言,其核心监管理念是信息披露。
二、流程简化、分道审批,提升审批效率。证监会官员透露,对于涉及多项许可的并购重组申请,实行“一站式”审批。并购重组审批将实施“分道制”,即“对优质的并购重组申请进行豁免,直接提交并购重组审核会,进一步缩减审核周期。”
三、支持并购重组的创新,完善机制安排。证监会官员透露,监管层正在研究并购重组支付方式的创新,引入优先股和定向可转债等。完善市场化定价机制,增加定价的弹性,拓宽融资渠道,支持财务顾问提供并购融资,支持并购基金的发展,改善并购融资环境。
四、分类审核,借壳上市趋严,明确规定借壳上市与IPO审查标准等同。
五、提高并购重组审核透明度。对外公开并购重组申请基本信息及审核进度,并每周更新。公开并购重组审核意见,增加接收材料时间,反馈回复时间,加强流程控制。
上述并购重组监管政策的五大方向直接体现了监管思路的变化:一是不搞“一刀切”,细化分类管理。二是鼓励并购重组,但通过强化估值及提高透明度控制风险。三是转变监管重点,以信息披露为目标、以维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为原则。四是通过转变监管重点,有收有放地进行制度建设,减少人为因素,防止股市大幅度波动。
行业研究人员表示,并购重组政策的调整有利于推动市场发展、提高市场化水平、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并购绩效、强化公司治理、鼓励市场创新。
另外,监管层此次培训还特别强调,参与配套融资的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如果并购重组实施完成后,其持股比例提高,那么除了需要遵守原有规定(定增新股锁定36个月),还要遵守新规定(所持老股也要锁定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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