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股转公司)发布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分层管理办法(试行)》,自2016年6月27日起,将正式对挂牌公司实施分层管理。这意味着,新三板正式进入创新层和基础层并驱的双层时代。不过,进入创新层的挂牌公司仍然面临数重考验。
创新层准入标准
对于创新层,《办法》设置了三套并行的准入标准:
一、两年连续盈利,且年平均净利润不少于2000万元;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
二、两年营业收入连续增长,且年均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0%;两年平均营业收入不低于4000万元;股本不少于2000万股。
三、有交易的60个做市转让日的平均市值不少于6亿元,一年年末股东权益不少于5000万元,做市商家数不少于6家,合格投资者不少于50人。
满足以上条件之一的挂牌公司就可以进入创新层。为防止部分挂牌公司通过虚假信息披露、市场操纵等不合规手段进入创新层,分层管理办法增加了强制调整的情形。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自该情形认定之日起20个转让日内直接调整至基础层:一是挂牌公司因更正年报数据导致财务指标不符合创新层标准。二是挂牌公司被认定存在财务造假或者市场操纵等情形。三是挂牌公司不符合创新层公司治理要求且持续时间达到3个月以上。四是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
创新层公司仍面临多重考验
投资分析人士表示,对挂牌公司而言,迈入创新层能够尽快享有分层制度带来的红利,但其仍须面临多重考验。
一、分层不会在本质上改变投资者对股票长期价值的判断。单纯的分层只是依据营收、净利、市值、做市商、成交等标准对公司进行了划分,不会改变股票本身的长期投资价值。
二、加入创新层后,企业的相关成本可能会提高。新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投资者关系、利润分配等管理制度可能增加公司的治理费用。专职董事会秘书职位设定、临时公告的披露等硬性要求会带来相应的成本提升。
三、每年仍需面临创新层“大考”。如果不符合标准,创新层公司随时可能被调整至基础层。未来新三板创新层的退出机制应该类似于美国的纳斯达克制度。
新三板分层后,差异将会体现在“监管”和“服务”两个方面,对创新层公司而言,这是一把“双刃剑”。最终决定企业成败的并不是进入哪个层级。企业如果有核心竞争力,在任何市场、任何层级发展都不是问题。企业发展的关键依然在于挂牌公司的核心运营能力和前瞻性。
新思界为您提供《
2015-2020年中国股票投资市场分析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