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众筹贴上“互联网”标签,并以一种新的商业模式出现。它最早兴起于美国,2011年开始传入中国,自2014年底到2015年,国家相关部门推出了一系列关于众筹的管理办法,众筹在国内迎来全新发展机遇,2015年被称为“众筹元年”。
众筹的最大优势就是能够降低资本形成的成本,降低门槛,增加投资多样性,使得筹集资金变得更容易。据不完全统计数据显示,目前中国共有众筹平台200多家,2015年上半年共完成众筹融资46.66亿元,众筹已经成为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快速融资发展的重要途径。
根据新思界产业研究中心发布的
《2016年LED照明行业深度市场调研及投资策略分析研究报告》显示,进入LED照明时代后,照明行业从蓝海市场转变为红海市场,市场收缩加剧。外资传统照明灯具企业不断转型,新兴的LED以及LED应用企业亦不在少数。据不完全数据统计,外资和合资企业占比中国所有规模以上企业的比例为30%。我国传统照明的核心重镇主要集中在沿海的广东、福建、浙江、上海以及江苏等地。
很多传统照明企业属于低附加值的制造加工型企业,随着互联网和新的商业模式的变革以及劳动力成本的上升,很多重资产的照明企业举步维艰,开始走下坡路甚至倒闭,这些企业有一些共同特点:重资产、创新能力不足、渠道模式陈旧、产品同质化严重、品牌和渠道缺乏竞争力。
而新兴的互联网企业则因为轻资产、商业模式轻、产品迭代更新快、创新应变能力强、商业模式灵活、市场反应速度快、渠道模式扁平化等特点,借助众筹等新兴互联网工具迅速崛起,超越传统企业。
对LED企业来讲,众筹不仅可以为新产品和新项目筹得资金,还能提供了一个渠道平台让更多的人了解产品。这样才能有效地降低营销成本和大规模市场推广前面临的各种市场风险。
资金是企业的发展命脉,可自由支配的资金越多,企业的发展才能如鱼得水。因此,利用众筹模式融资也成为LED企业尝试的新方式。相对于传统的融资方式,众筹模式更为开放,获取资金的衡量标准也偏向多元化。现如今,众筹模式在LED照明行业日渐流行,这也使传统LED企业互联化进程不断提速。
但我国目前法律机制不健全,通过众筹获得的LED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与之相关的赔偿、退款和召回程序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众筹作为一种投资方式,交易风险大,容易出现到期不能交货的现状;众筹产品无法获得知识产权的保护,众筹产品的最大价值在于其创意,但众筹项目要吸引潜在投资者,就必须公布足够信息,加之目前多数众筹项目的开发周期过长,导致参与众筹的智能硬件产品容易被山寨、被抄袭。
此外,由于众筹能够帮助LED创业团队获得资金,并在短时间内获得极大的市场关注度,因此有些并不缺乏资金的LED企业把众筹平台当成了市场推广的新手段。还有些项目为达到筹资目标会进行虚假宣传。另外,进行数据造假、制造上线产品虚假繁荣的现象也屡见不鲜。
总的来说,我国LED行业目前其实还没有形成比较成熟的商业模式,而且众筹模式发展还有诸多问题需要解决。行业分析师认为,传统的灯饰和照明产品不适合玩众筹,因为这些产品已经有成熟的产品体系,创新空间少。对于初创企业和中小企业来说,因为竞争力不强,通过参与产品众筹,整合优质产业链资源,聚焦细分市场,将可能在细分市场获得更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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