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思界 > 产业 > 电子电气 > 聚焦 >

677款不良手机应用被下架 监管者应认真应对

2017-08-05 13:59      责任编辑:丹枫    来源:www.newsijie.com    点击:
分享到:

677款不良手机应用被下架    监管者应认真应对

        二季度,工信部通过“安全百店”联动机制,联合应用商店、安全检测厂商对其中存在问题的677款不良手机应用进行了下架处理;对55家手机应用商店的应用软件进行技术检测,发现违规软件42款,涉及违规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恶意“吸费”、强行捆绑推广其他应用软件等问题,也责令下架。

        将问题软件和手机应用下架,是一件让广大消费者开心的好事。既然这些东西性属“不良”“涉及违规”,已经损害到消费者权益,让它们下架是必须的。此前的一季度,工信部也曾责令下架违规软件31款、恶意程序4881个。相比之下,二季度属于形势“向好”,说明责令下架的效果不错。但既然性属“不良”“涉及违规”,那仅仅责令下架恐怕远远不够。不管“不良手机应用”也罢,手机软件“涉及违规”也罢,说穿了本质上都是违法的。违规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恶意“吸费”、强行捆绑推广其他应用软件等,哪一件不违法呢?如果满足于“责令下架”,就弄成了“既往不咎”,有可能构成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放纵。

        “责令下架”是有关部门的一种市场执法行为,其前提是违法的事实、依据是相关法律法规。因为商家违法了,有关部门才可能“责令下架”,其目的是“止损”,是为了防止对消费者的侵权持续扩大而采取的初步措施,但肯定不是不法商家应得的正式处罚。真正的处罚还没有祭出来,“责令下架”不是执法的结束。

        如果以“责令下架”代替依法处罚,违法甚至犯罪行为就很难停止。据工信部统计,二季度对不良手机应用的举报同比上升0.84%、环比下降50.44%,说明问题仍然总体呈增长态势。目前执法以季度为周期,“既往不咎”等于是不良商家可以先违法、再停止违法,如此循环往复,违法没有任何成本。

        电信市场活动量大而零碎,监管者要掌握不法商家的全部违法事实很困难、成本高,但这不应是监管部门减轻处罚的理由。正由于违法事实量大,违法者恰恰可以积少成多得大利。

        监管电信市场,第一重要的恐怕还是“认真”。违法犯罪事实发生在电信链路上,自然是非常零碎的,相应地监管自然也显得很琐碎。不法商家靠“认真”发财,监管者唯有“认真”,方是有效应对之策。

        新思界行业分析师表示,电信市场是一个技术性空间,相应的市场监管无疑需要创新方法。电信市场是无形的、流动的,必须运用各种信息技术。手机应用商店、应用开发商都是有备案的,监管部门可以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实现对他们市场行为的分析监控。在此基础上定性处罚,最终让不法者无处遁逃。

        新思界为您提供《2017-2022年中国手机应用行业市场调查研究报告》
关键字: 监管 不良手机应用 677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