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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支付出新规 个人账户单日支付最高1万

2015-12-29 18:04      责任编辑:霍媛    来源:www.newsijie.com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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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支付出新规  个人账户单日支付最高1万

  12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将于2016年7月1日起施行。《办法》将个人网络支付账户分为三类,分别为Ⅰ类、II类和III类,并且对每类使用支付账户余额付款的交易限额有不同的规定,个人单日支付最高为一万元。
 
  Ⅰ类账户只需要一个外部渠道验证客户身份信息(例如联网核查居民身份证信息),账户余额可以用于消费和转账,主要适用于客户小额、临时支付,身份验证简单快捷,如微信支付。为兼顾便捷性和安全性,Ⅰ类账户的交易限额相对较低,余额付款限额为自账户开立起累计1000元。但支付机构可以通过强化客户身份验证,将Ⅰ类账户升级为Ⅱ类或Ⅲ类账户,提高交易限额。
 
  微信红包就属于一类账户,单日累计额度会被限制在1000块以内。微信红包这种一类账户,身份核实方式要求以非面对面方式,通过至少一个外部渠道来验证身份,比如身份证或银行卡都可以。验证之后,这类账户限制是比较多的,只能用于消费和转账,转账限额是自账户开立起累计1000元。也就是说,明年7月1日之后,这种一类账户一旦转账金额到1000元,就不能再使用,必须把账户进行升级。不过,进行验证都是非常方便的,升级对于个人来说影响不是特别大。
 
  Ⅱ类、Ⅲ类账户的客户实名验证强度相对较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防范假名、匿名支付账户问题,防止不法分子冒用他人身份开立支付账户并实施犯罪行为,因此具有较高的交易限额,余额付款限额为年累计10万元、20万元。鉴于投资理财业务的风险等级较高,办法规定,仅实名验证强度最高的Ⅲ类账户可以使用余额购买投资理财等金融类产品,以保障客户资金安全。
 
  针对Ⅱ类、Ⅲ类账户,《办法》还规定,对于交易验证安全级别较高的支付账户“余额”付款交易,支付机构可以与客户自主约定单日累计限额;但对于安全级别不足的支付账户“余额”付款交易,办法规定了单日累计限额。单日累计1000元、5000元的限额能够有效满足绝大部分客户使用支付账户“余额”进行付款的需求。此外,综合评级较高且实名制落实较好的支付机构单日支付限额最高可提升到现有额度的2倍,即单日支付限额为2000元、10000元。
 
  产业分析人士认为,网络支付现在在我国已经不算是新鲜事物了,但是监管方面还是处于欠缺的状态,它带给我们方便的同时,也伴随着各种各样的安全问题。此次公布的《办法》虽然不能根本上解决网络支付的安全问题,但也可以有效地将安全问题控制在可控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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