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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法已列入五年规划 电商将迎行业基本规范

2016-03-10 17:57      责任编辑:李蕊    来源:www.newsijie.com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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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法已列入五年规划 电商将迎行业基本规范
 
        2013年底,由全国人大财经委牵头,正式启动了《电子商务法》的立法工作。到目前为止,围绕《电子商务法》立法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透露,电子商务立法已经列入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这部法律已经由全国人大财经委牵头组织起草。

        马正其介绍,与网购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待完善,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着手起草《电商法》,今后网购会更加规范。据了解,去年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了第36号文,规定网购遇假货,电商平台首问责任、先行赔付。马正其介绍,阿里巴巴去年安排8000万元售后服务赔偿资金,但实际只用了6000多万元。

        根据目前的规划,在2015年底,将形成一个最终的《电子商务法》正式草案。这一草案争取在2016年上半年进入审议阶段。根据比较乐观的估计,在2017年,《电子商务法》有望获得正式通过。总的来说,《电子商务法》的起草工作,按照预定的计划,正处于有条不紊的推进之中。

        按照以往通常做法,类似于《电子商务法》之类的法律起草,往往由国务院相应的部委,例如工信部、商务部或国家工商总局之类的单位,来负责牵头组织实施。但这一次却直接由全国人大财经委来负责牵头起草。

        之所以采取这样的组织架构,一方面是因为电子商务活动涉及的面非常广,银行、工商、海关、税务、质检、交通运输等部门都与电子商务活动有密切关系,因此并不适宜由某一个主管部委来组织起草;另一方面,通过全国人大财经委组织起草,将来通过的《电子商务法》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不是行政法规,也不是部门规章,具有相当高的法律效力等级。

        现在电子商务发展迅猛,各种新的商业模式层出不穷,在发展中也的确遇到一些新问题。这些问题引起了各个相关主管部门的关注。于是各部门纷纷出台各种规章和管理措施,相应的各种监管、准入、处罚措施也纷至沓来。这些管理措施无不打着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旗号,但思路和方法却往往陈旧、生硬而且机械。

        例如,交通部试图推出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就受到广泛批评。这一文件根本没有认识到分享经济的实质,在监管思路上因循守旧,实施效果必然是扼杀互联网企业有益的商业创新。类似的管制措施在跨境电商、互联网金融领域同样大量存在。

        行业研究人士表示,这些正在迅速涌现且政出多门的管制措施,从长远来看,很可能伤害中国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在这样的背景下,电子商务立法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基于具有前瞻性的、更加适应互联网时代的立法指导思想,为电子商务领域的立法立规定下基调,确定一个妥当的制度框架,从而能够真正做到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

        据了解,在电子商务立法当中,坚持问题导向,对电子商务经营的主体责任、交易与服务安全、数据信息的保护、维护消费者权益以及市场秩序、公平竞争等内容都进行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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