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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拟实施年检制度 试点开展信用评价体系建设

2015-02-03 17:34      责任编辑:admin    来源:未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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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几年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以年均10%的速度增长,数据显示,截止2014年3月底,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达106万户,成员总数量达3240万人,出资额达2.1万亿。且随着国内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不断扩大以及能力不断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成为带领农民进入市场、参与市场竞争的主导力量。
        但是近年来,国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状况、登记变化等信用信息的公共管理尚处于缺位状态。而且,近年来市场中假借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资金诈骗、地下钱庄、高息贷款等案件频发,使得社会对合作社真实信息及信用信息的需求越来越强烈。此外,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信息的缺失,还使得合作社在融资、申请政府扶持项目、签订合同等方面遇到一系列的问题。
        在此背景下,建立合作社信息信用体系符合社会所需,国家也在积极探索有效途径,使农民专业合作社走上更为规范的发展道路。2014年5月12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指出: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在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向其登记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该合作社生产经营情况、资产状况信息、资格资质许可信息等。
        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禄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方面,当前已经在有关地市开展了试点,如北京大兴区庞各庄镇,合作社经过信用评级后,仅依靠信用等级就可获得一笔贷款,而且放款时间缩短一半。
        总结: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检制度的实施,可使社会及时了解合作社各项登记事项的动态变化及年度经营基本情况,有利于农民合作社积累商业信誉,利于参与公平竞争;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来说,建立合作社信用信息评价体系,有利于合作社进行融资,进一步扩大合作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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