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需求规模的扩大,我国铅蓄电池行业市场规模持续扩大,但是行业发展机制不完善,使得铅蓄电池行业如今出现众多问题,行业发展方向也需要进一步明确。12月11日,工信部发布公布《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和《铅蓄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为铅蓄电池行业发展提供更大制度保障。
此次公布的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旨在进一步规范铅蓄电池行业管理,加快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推动我国铅蓄电池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规范条件明确提出,对于新建、改扩建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项目),建成后同一厂区年生产能力不应低于50万千伏安时(按单班8小时计算);现有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项目)同一厂区年生产能力不应低于20万千伏安时;现有商品极板(指以电池配件形式对外销售的铅蓄电池用极板)生产企业(项目),同一厂区年极板生产能力不应低于100万千伏安时;卷绕式、双极性、铅碳电池(超级电池)等新型铅蓄电池,或采用连续式(扩展网、冲孔网、连铸连轧等)极板制造工艺的生产项目,不受生产能力限制。
新思界产业研究中心分析师认为,作为
新能源发展的一个重要分支,铅蓄电池行业发展水平的高低对于我国新能源发展战略部署具有重大意义,随着铅蓄电池行业发展水平的提升和行业升级改革,铅蓄电池行业在未来能源发展中将呈现更大的经济价值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