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速电动车由于小型、低速、使用成本低、实用,符合当前农村、小城镇等居民的消费水平,自2008年以来,在没有任何国家投资和补贴的情况下,仅靠市场需求拉动,行业便呈现出持续快速的增长势头。相关研究数据显示,2015年国内低速电动车销量同比增长50%,达到60多万辆。
根据工信部《纯电动车乘用车技术条件》的规定,纯电动汽车最高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80公里,续航里程不低于80公里。而低速电动汽车通常达不到“双80”要求,因此无法挂正规车牌,无法上保险。“不需上牌,无需驾照”也成为吸引消费者的噱头所在。
然而,就目前情况来看,低速电动车确实存在着不少突出的安全问题:首先是由于低速电动车进入门槛底,多为没有汽车生产资质的中小规模企业,缺乏汽车研发生产所必备的相关设施条件,大多数产品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没有经过必要实验验证,安全性能较差。
其次是驾驶人员大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安全意识差,违法行为多,驾车上路后给自身和其他车辆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再次,90%以上电动车使用的是铅酸电池,在回收、冶炼过程中,对环境的污染较大,容易造成铅污染,截止目前还没有形成完善的回收机制。
最后,大部分地方政府对低速电动车的生产、使用缺乏管理制度和措施,而现行的针对燃油车的使用、报废等管理办法,不符合低速电动车的实际使用情况。很多时候,对低速电动车都是采取野蛮的查扣、收缴的方式,这种“猫鼠游戏”极大地降低了消费者购买欲。
可以看到,低速电动车增加了现有道路交通的复杂性,而低速电动车在相关认证、交通管理等方面尚属空白。此外,受成本控制影响,很多低速电动车还在使用铅酸电池,引导他们使用锂电池进行替换,也是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
行业研究人士表示,低速电动车的发展符合大众的出行需求,市场空间巨大。低速电动车的发展能够促进电池、电机、电控等相关产业的成熟,也能够为自主品牌电动汽车积累技术和人才。然而,低速电动车行业的发展还需要国家的监管,建立相应的管理体系,结束生产和使用的无序状态。
日前,为了解决低速电动车无法上牌照及保险的问题,中央及地方政府积极也出台诸多政策进行积极的引导,而低速电动车的“国标”也呼之欲出。4月19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四轮低速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首次提出了低速电动车的相关概念。
除“国标”的出台,地方政府也在积极地制定有关低速电动车的扶持政策。截至目前全国已有30余项以上关于低速电动车的地方管理办法,无论是从生产技术、生产工艺,还是从路段限行、驾照要求、报废年限等方面,均做出了明确的政策规定。
作为低速电动车产销大省,山东省最早出台了地方性小型低速电动汽车管理办法。包括淄博、聊城、济宁、潍坊昌乐、德州、德州陵县等6地市,明确了低速电动车的限行1级以下(含1级)公路行驶,号牌为绿底电动汽车号牌,需要驾驶证为C2或C3及以上,同时还规定了报废年限等。
2015年12月,河南省也发布了《河南省低速电动车示范区合作协议》,拟在开封、洛阳、焦作、许昌、商丘、信阳、驻马店、济源市等8个城市建立低速电动汽车示范区,符合标准的低速电动车在上述8个市区内可以实现市场互认、产品互认,无障碍地销售运行。
除了上述两个省份,2015年以来,四川雅安、山西大同、辽宁朝阳、湖南娄底、浙江三门、贵州毕节、湖北十堰、广西河池等地陆续出台了低速电动车管理办法。在这些省市不但可以购买和驾驶低速电动车上路,还可以上专门的牌照以及为低速电动车购买保险。
行业研究人士指出,国家政策加强监管对解决低速电动车长期杂乱、无序的局面将有所缓解。但是要使低速电动车真正转正,就必需解决其续航不足的问题,因此,铅酸电池升级成锂电池是必然选择。各地的政策也体现了这一点。低速电动车的“标准化”、“锂电化”,为低速电动车的地位扶正打下了良好政策基础,同时也为低速电动车拿到补贴创造了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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