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速电动汽车具有经济性能好、节能环保、节约资源、使用成本低、充电方便等优势,比摩托车、电瓶车安全、能遮风避雨,在家里充电方便、没有噪音、速度不快、好学好开。因此在部分城市,低速电动车得到了地方政府的支持,在山东、河南、河北等地一些城镇,低速电动汽车已经形成一定的规模,保有数量日益增长。
其中,山东是低速电动车发展最好的地方,山东省低速电动车从2010年的1.82万辆迅速增长到2015年的34.7万辆,五年增长了接近20倍,在没有政府补贴,仅靠市场需求下,其市场潜力可见一斑。在管理方面山东也走在前列,2014年6月,山东省即发布了首个低速电动车地区行业标准(Q/3700SDQ0001—2014),并与山东省保险协会实施了低速电动车保险试点。
然而与低速电动车市场“热”相反的是政策“冷”,难以被“合法化”。一方面,部分官员、大车企负责人认为低速电动车技术含量不高,不符合中国汽车工业实现“弯道超车”的策略;另一方面,性能上,自从“老年代步车”被媒体曝光,“低质、草根”的帽子成为低速电动车企业难以摆脱的包袱。
行业研究人士认为,保守估计低速电动车市场容量超1000万辆,市场规模超2000亿元,市场潜在空间巨大。在高速增长的市场面前,低速电动车只有加快“合法化”,才能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对低速电动车来说,只需国家进行规范,这一行业就能实现有序发展。我国的电动汽车产业也有望通过自身的技术积累实现“从低到高”的发展,重现中国家电、手机行业的崛起道路。
虽然国家层面对低速电动车的管理尚处于空白,但目前已有十多个省份出台地方性管理规定或者行业标准,先行尝试对低速电动车的监管。
河北省邢台市是较早对低速电动车发放牌照的城市之一。根据《邢台市低速电动汽车登记规定》,市民可携带车辆出厂合格证、购车发票、车辆购置税、身份证明和第三者强制险保险单,进行低速电动汽车注册登记,申领牌照及行驶证,将根据申办的次序,依次发放车牌号。
在湖北省,2014年开始实施的《襄阳市低速电动汽车管理办法》提出,对于低速电动汽车的证照管理将参照机动车管理;今年3月,湖北省十堰市发布《十堰市低速四轮电动车生产及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有望成为湖北省第二个低速电动车市场破冰的地市。
山东是全国最大的低速电动车生产基地。2014年山东省汽车行业协会发布了小型电动车行业标准和企业准入条件、行业技术标准、行业保险方案,并于当年7月1日正式实施,作为政府正式出台阶梯管理政策和办法的过渡性方案。
目前,山东已在聊城、德州、济宁、淄博、潍坊5个试点城市对低速电动车准予上牌上路。山东省一些地市也率先展开了探索,如山东省沂南县对产品质量符合相关要求的小型电动车,允许挂以“沂电”开头的地方牌照,驾驶员持有C3驾照可在二级及以下公路上行驶,并可购置交强险。
此外,部分省、地级市不仅允许低速电动车上路,还对低速电动车提出了扶持。如河南省驻马店市不仅允许低速电动车上牌上路,并提出有条件的对车型进行补贴;四川省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文件提出,加快推进低速汽车升级换代,在农村地区积极推广低速电动汽车。
与此同时,业界倒逼政策的努力仍未停止。5月26日至29日,全国41家低速电动车主要生产企业齐聚山东德州,携近80个车型参加2016年全国小型电动车测试大赛。山东省汽车行业协会是这次大赛的主办方之一,魏学勤表示,这次大赛举办目的第一是检验产品,第二是提振产业发展信心,第三则是通过向社会展示小型电动车的性能和产业发展。
行业研究人士表示,低速电动车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需求,潜在市场巨大,其发展也能够带动电池、电机、电控等相关产业的成熟,为自主品牌电动汽车积累技术和人才,发展利大于弊,因此,亟需规范国家层面的管理政策对企业的生产行为进行规范。随着各地方政策以及市场的推动,相信低速电动车明确身份也是迟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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