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线旅游巨头去哪儿携程打响了一场互相举报并购问题的“举报战”。
先是去哪儿网对外宣称,已向商务部反垄断局递交文件,认为携程收购艺龙涉嫌违反反垄断法及相关法规。随后,携程方面发表声明称入股不算垄断,并表示正向有关部门举报去哪儿网有多项并购行为涉嫌未申报。
当年携程与去哪儿一直因为争夺市场份额而不和,但之后两者又因资本需要而接触过合并谈判,可惜谈判破裂。此后携程并购艺龙等举措让去哪儿陷入了尴尬,进一步探究,这些OTA(在线旅游代理商)大战的背后,其实是资本关联方BAT(百度、腾讯和阿里巴巴)之间的交战。
举报材料显示,去哪儿对携程收购艺龙的股东关系、投票权以及市场份额等进行了质疑,认为该交易构成了经营者集中,违反了反垄断法,并对市场造成不利影响。去哪儿认为,首先,通过收购股权,携程已经成为艺龙的第一大股东,股权比例超过三分之一,投票权比例近一半,这使得携程成为了艺龙最具控制力和影响力的股东。
其次,去哪儿认为铂涛集团联席董事长以及茂盛控股公司王利群与携程产生过任职或资本关系,因此这些关联公司与携程构成一致行动人,在交易完成后,携程将拥有艺龙超过60%的股权和80%的投票权,对艺龙形成绝对的控制。
而有业界人士认为,去哪儿正在“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一位业内人士说,“事实上,从百度当初入股去哪儿那一刻开始,去哪儿就一直在从事涉嫌垄断的行为。”
据了解,2011年百度3.06亿美元入股去哪儿后,后者就通过百度的通用开放平台(阿拉丁搜索)、知心搜索和百度地图等,获得了独家的资源。众所周知,2010年谷歌退出中国市场后,百度就成为了中国搜索引擎市场的老大,并长期保持着搜索这个互联网市场的一个重要入口。
同样,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百度的市场份额也不小。以2015年第一季度百度财报披露的数据为例,其移动搜索月活跃用户超过6亿,占国内移动搜索市场份额80%左右,已成为国内移动端最大的入口。
对此,据中国2008年出台的《反垄断法》,判定企业反垄断的前提是,该企业拥有市场支配地位。《反垄断法》规定,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份额达到50%就算具有市场支配地位。那么,一个前提是,百度在谷歌退出中国后,搜索市场的份额常年保持在70%以上,已达到反垄断法规定的“市场支配地位”。
结合去哪儿自身的搜索市场和与百度达成的多项“独家”协议,去哪儿网实际上已触犯了《反垄断法》的“红线”。
对于发生在两家在线旅游巨头身上的举报大战,分析人士称:去哪儿网与携程在谈及垄断问题时所指的范围有所不同,去哪儿提出的是在线酒店预订市场,而携程讲的是整个中国旅游市场,此类事件难以界定是否涉嫌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