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时间1月2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公布了第二起对华光伏双反案终裁结果,结果认定自中国进口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对美国产业构成实质损害,将对自中国进口的晶体硅产品征收“双反”关税。
“双反”关税是指反倾销和反补贴关税。反倾销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此种附加税称为“反倾销税”。反补贴指一国反倾销调查机关实施与执行反补贴法规的行为与过程。美国商务部去年12月公布了对华光伏产品反倾销、反补贴终裁结果,中国大陆厂商的倾销幅度为26.71%至165.04%,补贴幅度为27.64%至49.79%,台湾地区厂商的倾销幅度为11.45%至27.55%。
总结:在美国商务部宣布肯定性终裁结果之后,中国商务部表示美方裁决进一步加剧了两国间的光伏产品贸易争端,严重损害了两国产业的贸易与合作,中国企业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征收“双反关税”预示着国内光伏企业在国际市场中遭遇了不公,将影响国内光伏企业正常出口贸易的发展,对国内光伏企业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消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