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伊始,各项行业新政启动。日前,天津、深圳等地税务部门纷纷开展行动,保障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的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促进企业技术改造、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等政策的实行,为仪器仪表制造业等行业的中小企业“减负”。
近日,天津市税务部门转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明确企业若干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新政。其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6大行业小微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仅此一项将为本市小微企业减税2000余万元。
除了小微企业,新发布的公告还制定了其他企业加速折旧政策。一是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的企业,无论是否属于小型微利,只要是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均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二是对所有行业企业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允许按不低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折旧年限的60%缩短折旧年限,或选择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进行加速折旧。三是对所有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无独有偶。深圳市国税局采取五项措施保障政策“落地生根”。
一是对受政策影响较大的高新技术企业、金融企业、六大行业及时进行政策效应分析,测算政策惠及面,为制定进一步的执行措施做好基础准备;
二是下发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基层税务机关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积极采取措施,保证政策不折不扣地执行;
三是通过在门户网站建立“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新政策”专栏,在网站首页设置浮动图标,方便纳税人尽快知悉这一项政策;
四是对于研发活动频繁的企业、小型微利企业以及六大行业的企业重点加强宣传辅导,如联合高新技术企业协会举办政策宣讲会、举办纳税人座谈会等,帮助纳税人正确理解政策,了解优惠享受流程;
五是做好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预缴情况统计表相关征管系统的改造工作,确保纳税人在第四季度预缴申报时顺利享受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