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4日表示,经过两年多的发展,
新三板市场规模迅速扩大。实施内部分层有利于实现分类服务、分层监管,更好地满足中小微企业的差异化需求,并有效降低投资者的信息收集成本。
张晓军表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按照市场化原则制定了新三板分层方案,确立具体分层标准,设置多套并行指标,建立内部分层的维持标准体系和转换机制,并已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目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正对市场意见进行梳理和研究,对分层方案进行完善,待履行相关程序后向市场公布。新三板分层机制预计于2016年5月份正式实施。分层实施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将进一步跟踪研究和评估相关制度机制,按照权利义务对等原则,逐步丰富和完善不同层级挂牌公司的差异化制度安排。
之所以要引入新三板分层管理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引导投融资对接;而是进行差异化的制度安排。
在此前公布的《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分层方案(征求意见稿)》中,将挂牌公司分为创新层和基础层。对于划分的两层,新三板设置三套并行标准,筛选出市场关注的不同类型公司进入创新层。已挂牌公司2015年年报披露截止日(2016年4月29日)后,全国股转系统根据分层标准,自动筛选出符合创新层标准的挂牌公司。
相关报告:《
2015年新三板行业深度市场调研及投资策略分析研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