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发改委、能源局印发电改核心配套文件,包括输配电价改革、电力市场建设、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售电侧改革、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等新电改6个配套文件。
在输配电价改革方面,主要措施包括逐步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在深圳市、内蒙古西部率先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将安徽、湖北、宁夏、云南、贵州省(区)列入先期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核定电网企业准许总收入和输配电价。
电力市场建设方面,组建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搭建电力市场交易技术支持系统。
放开发用电计划方面,通过直接交易、电力市场等市场化交易方式逐步放开发用电计划。同时建立优先购电制度,通过留足计划空间、加强电力外送和消纳、统一预测出力、组织实施替代,同时实现优先发电可交易四项措施,来保障优先发电制度的推行。
售电侧改革方面,逐步放开售电业务,鼓励越来越多的市场主体参与售电市场。售电侧改革后,电网企业的售电公司、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不拥有配电网运营权,不承担保底供电服务的独立售电公司三类售电主体可参与竞争。
其中,售电侧开放被认为是本轮电改的最大红利。资料显示,今年下半年以来,全国已经注册成立的独立售电公司超过100家,其中不乏多家上市公司抢先布局。
投资分析师表示,售电侧属于放开市场化竞争的部分,是市场化改革红利集中释放的地带,进入售电侧的公司既可以通过购销差价赚取利润,又可以通过提供增值服务赚取超额收益,预计整个售电领域将产生万亿级市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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